此过程中,中国人的人治思维大致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三,把被告如何钻法律空子想得太多。比如说,不止一个中国人说,虽然判被告给我钱,但是他会耍赖,说自己是领救济的低收入,硬是不交钱。钻法律空子也是中国人治思维,因为发达国家法律健全,很难钻空子。一个人,有自己房产,自己不住,租给四个租户,自己为工作便利,另外住一处,这如果再申报低收入领救济,那就是严重的问题了。加拿大体系那么健全,能容得了这等诈骗?
不要说“钻法律空子也是中国人治思维”,好不好?应当只是你自己的看法而已。“钻法律空子”,在加拿大和美国,不少老牌的白人律师是十分精于此道。连这点都不知道,还亏你是个出身于法律系统的人。没错,加拿大是一个法制相当健全的国家,但同时也是个玩法律的好地方。
“一个人,有自己房产,自己不住,租给四个租户,自己为工作便利,另外住一处,这如果再申报低收入领救济,那就是严重的问题了。加拿大体系那么健全,能容得了这等诈骗?” 那只能说你是孤陋寡闻了。
去趟欧洲旅游了,$2,000加币就绰绰有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