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在加拿大,税务局也发催税单(急问)

我 2011年 底 就离开加拿大至今. 加拿大税务局每年都往 我加拿大朋友那里给我发
报税表格. 并且还不停的发 让我抓紧报税的信. 我于是在今年6月份给加拿大税务局发了一封信, 并给他们留了我在中国的地址. 信上我详细说明我2011年底就离开加拿大了. 只是在2013年12月和2014年4月份短期访问加拿大2次,每次呆的时间不超过14天.

本来想这这事就完了,那曾想 在上个月初 我收到加拿大税务局寄到我中国新地址的信. 信上说 税务局重新审查了我 2011年度的报税情况(2011年度的税我在2012年5月份找加拿大一个报税会计付费给报的),
发现我还欠他们8加元,信中还列出了一大堆详细计算. 我看了以后一头雾水.反正 8加元也不多, 我当即就通过网上银行付掉了.

本想着这事就完了, 可是我今天又收到税务局的一封信, 说我还要为2012年7月至2013年4月交税397加元. 关键是我在这段时间根本不在加拿大,我在加拿大的时间前面已经说明了.
信的主要内容是这么写的:
This notice represents the informtion processed as of 2014-10-16. You should keep it for your records.
We have reviewed your eligibility for the GST/HSTC.
We have established that you are not eligible for the GST/HSTC for July 2012 to April 2013 for
the following reason:
-residency requirements not met
Program : GST/HSTC Result: Debit Amount: $ 397.00 Period: Jul 2012 to Apr 2013

This amount owing was assessed under the "Income Tax Act".

Accounting summary

New debits GST/HSTC
Amount owing July April $397.00
Total:   $397.00            

信中的个GST/HSTC是什么东东啊? 求大家帮帮我。

不知道从2013年5月到现在,税务局会不会在发信让我交税。
 
最后编辑: 2014-12-10
看不到你說的附件,不過既然信件提及GST/HSTC,我估計是之前有發過GST退稅款項給你,但你不在加拿大居住,所以要向你追回。
谢谢你的信息。刚才我发附件没成功,所以重新把信的主要内容手写 插入到我的远贴里。麻烦你再帮我看一下。 多谢。
 
現在看到你的附件,正如所料,是因為你不在加拿大居住,之前發給你的GST退款要收回,你把這個交了應該不會再煩你了。
 
現在看到你的附件,正如所料,是因為你不在加拿大居住,之前發給你的GST退款要收回,你把這個交了應該不會再煩你了。
我2011年12月30日离开加拿大回中国. 在2012年5月份通过电话联系了加拿大一个给别人报税的会计帮我报税.
当时我的一切资料都提供给这个会计了. 会计把我的rrsp,和其他抵税的东西都 扣除后,最后告诉我让我交 差一点4000加币的税。
我立马就付钱了。你说的加拿大政府之前发我的GST, 是在我报税的时候就用GST给我免税了吗?
反正会计付钱后,再没收到税务局任何信。

再退一步讲,税务局即使之前发给我 GST, 那不是针对我从2011年12月30日前在加拿大呆着的时候发的吗?
那为啥又要收回? 我2012年7月到2013年4月这段时间人根本不在加拿大,也没消费加拿大什么商品,他让我退这期间的GST是怎么回事?

感觉好乱。 谢谢你了哈。
 
是不是领了GST的补助,被要求退款
我根本不知道还有GST 补助。 自己从来也没申请过。 之前每年都交9千加币左右的税。 2011课税年度那个会计
告诉我几种避税的方法,交的税才降到差一点4000加币。 从税务局给发的TAX assessment 中 能看到是否被发GST补助吗?
多谢。
 
GST审批比报税晚,那个表里没有。注册了网络账号就能看,很详细 。
你说不在加拿大,正好是他们要你退的理由,因为本来是以为你消费了,现在发现你没消费所以白白退给你了。
 
只要报税,第二年就会根据上年收入领取当年的GST补助,不需要特别申请。

你2012年7月到2013年4月这段时间人不在加拿大,但是税务局把那段时间的补助也发给你了,所以要退回。
 
最后编辑: 2014-12-10
GST审批比报税晚,那个表里没有。注册了网络账号就能看,很详细 。
你说不在加拿大,正好是他们要你退的理由,因为本来是以为你消费了,现在发现你没消费所以白白退给你了。
此言极是!
 
不在加拿大居住不是也要报税的吗?我们有两年回中国住每年都赶回来报税的。我公婆多年一直每年赶回来报税,只有小姑子申请了非税务居民不用报税。
 
我根本不知道还有GST 补助。 自己从来也没申请过。 之前每年都交9千加币左右的税。 2011课税年度那个会计
告诉我几种避税的方法,交的税才降到差一点4000加币。 从税务局给发的TAX assessment 中 能看到是否被发GST补助吗?
多谢。[/
我根本不知道还有GST 补助。 自己从来也没申请过。 之前每年都交9千加币左右的税。 2011课税年度那个会计
告诉我几种避税的方法,交的税才降到差一点4000加币。 从税务局给发的TAX assessment 中 能看到是否被发GST补助吗?
多谢。

楼主不用太担心,如果方便的话还是自己用网络退税,这样会更加清晰。通常GST/HST的退款是滞后的,你2012年7月到2013年4月这段时间收到的退款实际是上一年即2011年的GST/HST退税(可以仔细察看一下你的银行账户,如果已经申请了账户绑定)。另外GST/HTS是可以自己选择申请或者不申请的,因为通常大部分人都会选择申请,因此你的会计师并没有做错。
举个例子,有一个人年中从单身变成已婚,那么婚后是要退回单身时申请的个人GST/HST退税,因为以后就是以家庭为一个单位来申请GST/HST了。但是不用担心,此时的GST退款CRA是不CHARGE INTEREST的,楼主只要把钱退还就行。祝一切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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