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家园朋友,申请配偶及22岁以下子女团聚究竟对担保人有没有经济要求?本人自短登加拿大十天后回国至现在已经在国内呆了两年多了。现在打算申请长登申请老公孩子出去。团聚材料都准备差不多准备买机票长登了,打算一落地第二天就去递交申请。申请里无报税单也暂时无工作。这样的情况会不会拒签?因为刚听说这样申请的拒签几率大。。晕。。。感谢各位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