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最近汇率变动较大,去年申报的海外资产,比如说按当时汇率价值300万人民币等同于50万加币左右,一年内产生了7万人民币的利息,也就是1万多加币的收入,但是原有的300万人民币按现在的汇率价值变成了55万加币,这种情况下,今年的海外资产产生的收益应该算多少呢?1万多加币,还是55-50=5万再加上一万多加币呢?哪位高人指点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