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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团聚申请被退回,请求帮助

我今年4月离开Canada之前申请夫妻团聚,身份是PR,没有工作

7月4号收到移民局退回的材料,要求在90天之内resubmit
因为我是在离开Canada的最后几天投递的材料,移民局无法确认我在担保期间是否在Canada.

我现在在中国,短期之内不能返回Canada。

我现在应该如何处理
1.如果我在90天之内不和移民局联系,是否视为自动撤销?
2.在90天之内,我是否应该主动和移民局联系,申请撤销?

以上2种情况,对我下次长登以后再次申请夫妻团聚有何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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