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税请问一下

请问报税的事情,要是是魁北克居民,但是一年中基本都在安省工作的话,而且12月31好这一天没有在魁北克省的话,报税还是报魁北克省的吗?不会是要报安省的吧?

这个标注是怎么样划分的?

论文要是小费是现金的话,这个要报税吗?
 
楼主还是给联邦税务局打电话询问吧。
因为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官方的解释最准确。
http://www.cra-arc.gc.ca/tx/ndvdls/tpcs/ncm-tx/rtrn/gttng/pckg-eng.html

(一般是根据你12月31日所在的省份来确定,但有很多意外情况。比如,一对安省夫妻,在安省有房,有车,也在安省上班,如果他们只是12月31日在蒙城迎新年,难道他们就要在魁省保税吗?显然不是。)
 
你们省难道health部门有权查报税记录

谢谢LS大家的信息,拿着的是魁北克省的健康卡,驾驶证,常驻的地址也是QUEBEC,那应该是报魁北克省的税了。

你如果单身,这种情况按魁省居民报没有太多argument。如果你配偶也和你一起在安省,这个最好还是问税务局。
现在如果税务局问你,你还打算回魁省吗(就是问你的意向),LZ准备怎么回答

小费--按理说是应该包税的,实践中就好自为之了
 
以12月31日居住地,指的是你的常住地。例如:你恰好在这一天家搬到卡尔加里,并打算在此找工作,或常住。若你这天不过是恰好在卡尔加里旅游或探亲或任何不以长住为目的,都不能算。
其实,联邦税是一样的。差异在省税,省税是小头。魁省的省税是比别的省高不少,原因大家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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