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搞明白了一件事。担保父母移民,担保人要担保20年,归还政府任何被担保人接受的社会福利和补贴。如果担保的时候,担保人的配偶也co -sign 了的话,这个配偶和担保人是同样的义务,两个人不是各负担50%,而是共同承担100%,也就是说如果担保人付不出,那么co-sign的那个配偶要自己负担100%。最重要的是不论今后两个人关系是什么状况,死翘翘了,离婚了……各种都不论,这个义务就是20年。所以我觉得前面那个女婿能给签字就不错了,不愿再付钱的态度也可以理解了,因为要准备钱等着如果这对父母以后领各种社会救济,他要还政府的啊,20年。如果是我,我不确定自己会不会co-s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