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里说是所有的居住超过6个月的国家都需要无犯罪证明,父母几次探亲都超过了6个月,按理解应该做,但是版里几篇帖子都说不用做,有没有人是同样情况的来说说?
要求体检和所有资料30天内提供,父母在国内,看了一下如果要做加拿大的无罪证明,需要在国内做好油墨的手印,并公证,然后寄到加拿大这边的相关公司电子化后发给RCMP,然后再由RCMP提供无罪给香港领事馆,这个过程太繁琐也耗时,30天内应该完成不了。
给香港领馆那边发了几次email,一直没有任何回复。
要求体检和所有资料30天内提供,父母在国内,看了一下如果要做加拿大的无罪证明,需要在国内做好油墨的手印,并公证,然后寄到加拿大这边的相关公司电子化后发给RCMP,然后再由RCMP提供无罪给香港领事馆,这个过程太繁琐也耗时,30天内应该完成不了。
给香港领馆那边发了几次email,一直没有任何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