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醫療業務的人都知道,不可輕易教人用成藥,因為每個人的體質不同,對藥物的反應不同,而藥物常有副作用,利害相衡未必盡如理想,況且同一種病,可能有不同的病懲,而不同的疾病也可能有相似的病懲。
痛風症可能是由於飲食不調,也可能是由於遺傳因素,甚至由於性別不同,也可能有不同的反應。
在加拿大痛風症的藥,常要由醫生處方,才能買到,但相同的藥,在外國,甚至在美國也可能不需醫生處方,也能買到。為什麽?就是法制不同。在加拿大,可能能有害的藥物是會受到管制的,但在美國,在藥物管理局成立前已流行的藥物,通常都不受管制,不論是否可能有害。
藥物有沒有害,和劑量多少是有很大的分別,教人用藥,而不說明劑量多少,好心助人,很容易變成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