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人现在在美国加州,之前几年累计在这里待超过半年,办理加拿大的团聚移民,肯定是需要美国的无罪证明的,而且是FBI的,请问有经验的同学,办理方式方法跟网上讲的在国内办是一模一样的,还是人现在在美国,有更直接便利的方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