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说了一堆却忘了重点。
老公的女儿想要她爸卖掉房子,把我的那份给我。她爸那份再加上她妈妈出一点给她去买另一个房子,当然这房子必须得是她一个人的,我们一起住。这样一来的话我老公必须动老本才能凑得够给她买独立屋,这是不可能的。即使没有我,老公也不太可能卖掉房子凑钱给他女儿买,他有很重的房子情结。
他提议把房子给我,也说单单是写我的名字是不够的,房子还是属于夫妻财产。他说的是写我一个人的名字再公证或加一些条款,以说明这房子只属于我一人。如果他意外身亡,这房子不属他的遗产,他女儿不能以此来向我要钱。如果老公跟我离婚,这房子则不算夫妻财产的一部分。我的问题是即使是我一个人的名字,加条款再公证,我也担心不能生效,这就是我发这个帖子的重点。
如果我同意老公的提议,将来有什么事发现zhege不能生效,那是我非常不愿意看见的。
至于他能这样提议,大概是我和他女儿比起来,他更相信我吧,毕竟多年来我没有刻意去占他便宜,而且我们对未来的想法差不多,到了这个年纪,没有太多的追求,像现在这样开辆破车去到哪住到哪,对着一个个平静漂亮的湖一坐就大半天,已经心满意足。
如果我和他凑点钱给他女儿在国内买房子或者做生意,按他女儿的风格,说服她放弃这边的身份回国应该不难。老公这样想,一来是觉得国内更适合她,二来嘛,虽然他没说出口,在一起那么久,我还是比较理解他的,他已经习惯了现在的生活,为儿女操心他觉得太累了。对女儿,他觉得能帮多少,怎样帮,得他愿意,女儿不应该要,更不应该吵。但也因为女儿小时候他正在为学业事业努力,没有放太多心思在女儿的教育上,心里内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