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被追尾,完全是对方的责任,找了一家律师行帮我处理,当时就简单签了文件委托他们处理了。一年后想close掉这个案子,律师死活不答应,要我到2年的时候再结案。现在已经两年多了,我要求他们给我结案,今天去见律师,结果律师给我一份文件,上面写的我的case 大概能在$22000-26000之间,扣掉律师费我能拿到的钱$15000-$18000之间。请问这份文件我要签吗? 律师说这份文件不会出示给ICBC, 只是我跟律师行之间的一份文件。我说我想把文件拿回家给老公看看,商量一下,结果律师不同意,我说抄下那几个数,律师不让我自己抄,她帮我写的,写的时候还说这个数字只是一个大概的,最终的可能会比这个高,拖延了很久才写给我,给我前还一再问我是否还有必要回家考虑。这样我就更迷惑了,既然律师费在一开始签的协议里面都有,为什么现在还要再签一份这样的文件? 是不是签了这份文件后,我拿到的钱就只能在这个范围内了? 有其他人遇到类似的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