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我和我老公在境内办理夫妻团聚(新政),一直一起住,直到最近几个月我老公找到一份温哥华工作,没有住在一起,但是只是暂时的,我一年毕业后就会找他,期间放假也会找对方,这种情况会影响办理吗??
还有表格里问到“are you living together now?"要填yes还是no
还有,如果我们在国内就恋爱,后来我来加留学,隔年登记结婚会被认为有移民倾向吗?
材料准备上有什么需要注意的请也提示下
感谢各位大神深处伸出援助之手
还有表格里问到“are you living together now?"要填yes还是no
还有,如果我们在国内就恋爱,后来我来加留学,隔年登记结婚会被认为有移民倾向吗?
材料准备上有什么需要注意的请也提示下
感谢各位大神深处伸出援助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