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的可能:
1. 第一次被拒,可能怀疑移民倾向,因为我岳母一个人在国内。
2. 第二次悲剧,包括前面的原因外,还因为有一个选项‘之前是否有悲剧过,说明原因啥的’,我也不懂,直接选了 NO。
3. 第三次,以老婆做邀请人(以前是我),请人做了个身份公证;还有今年的收入证明(我和老婆一起的);加了岳母的房产证;说明来加的时间大概只有1个月。
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最后一次就批了。估计也有运气的成分在里面。说实话现在谁还愿意赖在这里不走啊?我岳母一直都不太想来。
如果还是悲剧,就准备申请supper visa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