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租房一般都是什么规则

多收五百押金是怕你弄坏他们的财务。你可以让他们在合同里写清楚,有损坏你要么自己帮他们维修恢复原样,要么你出钱找人维修。收五百押金不合理,但是如果你没有收入证明没有信用记录,他们要收取六个月房租的押金适合里的。因为万一遇上无赖不付房租,要赶走一个人并不容易。
 
收最后一个月房租就等同于security deposit,并且要付利息。另外不能再收damage deposit.
一般是收一个月的押金,搬出时用来扣除损坏费用。押金需要付给租方利息,不过好像没有几块钱。
 
我记得应该是收取头一个月和最后一个月租金,然后按月交。有的房东要求在这个之外再收500块押金,有的要我一次交六个月的钱,这样合理吗?
一般是收一个月的押金,搬出时用来扣除损坏费用。押金需要付给租方利息,不过好像没有几块钱。

我做过租客,也做过房东,都是一个规矩,正式租房前交100刀定金,如果悔租定金不退,开房租收据时,出示驾照或枫叶卡并照相或复印,收取头末两月房租。
 
我知道现在没有信用记录的人或留学生,很多时候会被要求直接收取12个月租金,这是多伦多DT,其他地方不知道
我的中介告诉我说六个月是押金,一直压在那里的。只支付12个月的租金,到最后一个月开始不付房租,房东还不能立刻赶走他。上庭赶走租客也要至少四个月,所以六个月押金才能保证房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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