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叶卡到期前多少天可以入境?已申请renew

我的枫叶卡是5月20日到期,已经于1月8号寄出renew的申请资料。3月下旬想回国待一段时间,
由于官方网站显示处理时间为80天,那时
新的枫叶卡很可能拿不到。计划在到期前,凭旧的枫叶卡入境。可不可以在5月15号左右入境?需要提前多少天?谢谢。
 

calgarvan

知名网友
走美国陆路入境完全没有问题,只要有办法到美国即可
假设枫叶卡过期很长时间都可以吗?

如果这样可以,那么就不存在travel document 这个东西了,对吗?而且有一张 Landing paper, 就永远都可以从美国进入加拿大???50年以后也可以?(枫叶卡失效)
 
假设枫叶卡过期很长时间都可以吗?

如果这样可以,那么就不存在travel document 这个东西了,对吗?而且有一张 Landing paper, 就永远都可以从美国进入加拿大???50年以后也可以?(枫叶卡失效)
可以,PR身份是永久的,并不因为枫叶卡过期而消失。TD是为了登上前往加拿大的飞机的,如果陆路是不需要的。凭移民纸永远可以从美国陆路进入加拿大,即使50年以后也可以,除非相关法律修改。
当然PR也是有居住义务的,如果没有满足居住义务,有可能会被要求签署自愿放弃PR的声明书,如果拒不签署,入境后有可能收到限期离境令,超过时间不离开加拿大即可以取消PR身份。
 

calgarvan

知名网友
可以,PR身份是永久的,并不因为枫叶卡过期而消失。TD是为了登上前往加拿大的飞机的,如果陆路是不需要的。凭移民纸永远可以从美国陆路进入加拿大,即使50年以后也可以,除非相关法律修改。
当然PR也是有居住义务的,如果没有满足居住义务,有可能会被要求签署自愿放弃PR的声明书,如果拒不签署,入境后有可能收到限期离境令,超过时间不离开加拿大即可以取消PR身份。

假如某人的枫叶卡过期了50年。然后按你的方法进入如拿大
之后连续住满个五年
然后申请renew枫叶卡
那么应该可以成功renew

这样的话,失去了50年的移民身份就回来了!:wdb43:
 
假如某人的枫叶卡过期了50年。然后按你的方法进入如拿大
之后连续住满个五年
然后申请renew枫叶卡
那么应该可以成功renew

这样的话,失去了50年的移民身份就回来了!:wdb43:
某人的移民身份只要没有自愿放弃或者被移民部取消,那么就从来没有“失去”过。
可以这么理解,前提是进加拿大时,他没有在边境服务局的压力下自愿放弃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也没有收到过CBSA发来的限期离境令。那么连续住个2年后,就可以申请renew枫叶卡,或者根本无需renew永久住在加拿大都可以。
记住枫叶卡只是一个能代表PR身份的旅行证件,没有这个东西不会影响永久居民身份。就像你的护照到期并不意味你丧失国籍一样。
 
可以,PR身份是永久的,并不因为枫叶卡过期而消失。TD是为了登上前往加拿大的飞机的,如果陆路是不需要的。凭移民纸永远可以从美国陆路进入加拿大,即使50年以后也可以,除非相关法律修改。
当然PR也是有居住义务的,如果没有满足居住义务,有可能会被要求签署自愿放弃PR的声明书,如果拒不签署,入境后有可能收到限期离境令,超过时间不离开加拿大即可以取消PR身份。

似乎没有这么简单,凭移民纸从美国陆路进入,在加拿大海关可能被查档案的,一旦查出会有麻烦,运气好不查则没事。
 
似乎没有这么简单,凭移民纸从美国陆路进入,在加拿大海关可能被查档案的,一旦查出会有麻烦,运气好不查则没事。
从目前的法律条文解释就是如此。

移民部网站上不仅没有写“枫叶卡过期,就代表永久居民身份自动丧失”,相反,却写着:

If your PR card expires, it does not mean you have lost 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
(如果你的枫叶卡过期,并不意味着你已经丧失了永久居民身份。)

链接如下:

https://www.canada.ca/en/immigratio...-immigrants/pr-card/understand-pr-status.html

《移民与难民保护法》第Subsection A27(1)条款赋予永久居民进入加拿大和在加拿大居住的权利,这个权利并不以持有有效的枫叶卡为条件。

枫叶卡是永久居民的旅行证件,只要你拥有永久居民身份,无论你在最近的5年内是否住够730天,申请换枫叶卡你都能换到。只不过,如果你在枫叶卡申请表中报告你没有满足居住义务,那么你的永久居民身份可能被取消,但只要你提出上诉,你仍然能得到一张一年有效期的枫叶卡。

在你入境时可以把这份文件打印出来带着,这是边检官的《口岸检查操作手册》:

https://www.canada.ca/content/dam/ircc/migration/ircc/english/resources/manuals/enf/enf04-eng.pdf

当边检官询问你是否满足永久居民的居住义务时,意味着你的永久居民身份已经被核实。而一旦你的永久居民身份被核实,入境就已经是你的权利了,这个权利是《移民与难民保护法》赋予你的,只要你的永久居民身份还没失去,即使你没有满足居住义务,进入加拿大和在加拿大居住都仍然是你的权利。

边检官给你的那两个“选择”,第一是诱导你自己放弃身份,第二实际是个威胁,意思是如果你不放弃身份就不让你入境。这个诱导和威胁显然都是违法的。如果发生类似情况可以把那份文件翻到第46页给他看,表明你懂得你的权利,也懂得他在违法。

加拿大是个法制国家,一切以法律条文为基础。
 
这个有谁这么做过吗?或者有官方说法?谢谢

曾经不小心枫叶卡过期一天从北京回加拿大,被拦下,又办了旅行文件回来的。

当时北京边检说你早一天都可以。给加拿大方面打电话咨询,说入境没那么严格,一般当月月底之前都可以。当然我没有居住时间不够的问题。

当然有可能一人一个说法,你还是别卡到最后一天。
 
会可能被边检拦到小黑屋去,我当年枫叶卡还有半年在温哥华入关时就遇到,因为未住满2年被威胁取消身份,就看你的运气了。
我的居住时间远远超过2年,已经于1月8提交了renew的申请,新的枫叶卡批下来应该没有问题。只是按现在的处理速度,可能4月中旬才能拿到,而我想在那之前回国。但又不想冒险,所以准备在旧的过期前回来。这样应该没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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