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神:
在准备境外团聚移民的时候,担保人在加拿大境内,但是还没有工作,不过递交申请的时候附带了担保人加拿大银行的存款证明(钱数也足够)和之前工作的时候的NOA,同时申请表上有注明现在担保人在努力的找工作。
现有以下问题:
1) 递交完申请后,担保人没有去工作,而是改主意,想去college读个不到一年的对今后想从事的工作有帮助的program,是否会对境外的夫妻团聚申请有影响?
2)如果去上了课,担保人是否需要通知CIC?
3)如果担保人申请OSAP,但只申请针对将来不需要还的grant助学金那部分,是否对境外夫妻团聚申请有影响?
(注:不申请loan贷款的那部分,因为这部分将来要还)
谢谢大神的回答!
在准备境外团聚移民的时候,担保人在加拿大境内,但是还没有工作,不过递交申请的时候附带了担保人加拿大银行的存款证明(钱数也足够)和之前工作的时候的NOA,同时申请表上有注明现在担保人在努力的找工作。
现有以下问题:
1) 递交完申请后,担保人没有去工作,而是改主意,想去college读个不到一年的对今后想从事的工作有帮助的program,是否会对境外的夫妻团聚申请有影响?
2)如果去上了课,担保人是否需要通知CIC?
3)如果担保人申请OSAP,但只申请针对将来不需要还的grant助学金那部分,是否对境外夫妻团聚申请有影响?
(注:不申请loan贷款的那部分,因为这部分将来要还)
谢谢大神的回答!
最后编辑: 2018-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