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都听说BC省法律维护租客,一直没有遇见过无赖,也没有过多去在意BC法令。来温哥华这十年,遇到的租客都挺不错的,有留学生,有中国的移民,有俄罗斯移民等。2018年末这次遇到的无赖租客姓高,是一个60多岁的老太婆,是中国来的移民。当时我在中国处理事物,只有我英文不太流利的妈妈在这里,刚开始她和我妈妈相处的还不错,才过3月,这个租客就开始作妖了。每次交租金的都会延迟,不准时,我妈妈也没有当一回事,现在想想,这样的人便是早有预谋。姓高的老太婆看我妈妈好说话,就开始各种找茬,先是说fireplace为什么打不开火,就叫我妈妈必须少租金。后来我妈妈找人去检查,发现在fireplace的开关处,插了一根螺丝钉,把螺丝钉拔出来就又可以正常使用了,fireplace根本没坏。我妈妈明知她的诡计,还是选择原谅了她,但是这个姓高的无耻老太婆看我妈妈没计较,又继续准备再次作妖。过了一个月,同样的事情又再次发生,她又告诉我妈妈墙面的热风暖气出不了暖气,让我妈妈要少租金,后来我妈妈叫专业人士一检查,说热风暖气里面烧毁很严重,是用什么东西覆盖才造成的烧毁,现场都发现了一个垃圾桶被烧穿了,烧穿的垃圾桶位置跟墙面的热风暖气位置,完全吻合,这个姓高的老太婆就为了减少租金,这次的荒唐行径甚至还有引起火灾的危险。我妈妈忍无可忍,说了一句“你总是这样没事找事!” 然后高老太婆就开始高呼“你这个傻蛋,我在加拿大生活了20年,是加拿大公民,你这样说我是犯法的!” 我很后悔当时我没在加拿大,让我妈妈一人在这里遇到这样的傻x。(这个傻x最喜欢就是说自己是加拿大人,但是很可笑的是她英文都很差,后来我到加拿大时,为了方便取证,我站在有摄像头的地方,用英文跟她吵架,她这个傻x说不了2句英文,极度的可笑。就这样的水平还经常因我妈妈英文不好而处处为难我妈妈。)此时姓高的老太婆还剩租约最后1个月。我们签订的是fix term,租金到期时就停止合约,她需要搬走。结果租约到期,姓高的老太婆根本没有搬走并且停止支付房租。于是我开始着手收集资料,怎么驱赶这样的无耻之徒。如果想要知道这个姓高老太婆的详细资料,可以发邮件到abaomiuda@gmail.com,广大房东一定要保护好自己不要租房给这样的无耻之徒。下面是我的一些经验,希望可以帮到房东们,如何驱赶这些无赖。其实这些步骤并不难,在网站https://www2.gov.bc.ca/gov/content/housing-tenancy/residential-tenancies 看到非常清楚的步骤和解决办法。就算bc省法律再怎么偏袒租客,一旦ta欠租,房东们就不要再等待,按着法律程序来走,加拿大的法律非常健全,一步步来,虽然花费时间,但是大家不要害怕,也不用去找物管公司去处理,他们开口就会收$3000-$5000,实际的程序就是我接下来要写的步骤。退一万步说,就算需要开听证会,也是可以在听证会上要求免费翻译,所以英文不好的房东们,也不需要害怕,无耻的老赖们,始终会搬离的,放心。
首先,从租客入住开始,没遇到问题前,基本就这3条:
1.
https://www2.gov.bc.ca/assets/gov/housing-and-tenancy/residential-tenancies/forms/rtb1_chrome.pdf
这是bc省的租房标准合同,其中注意第2条c条,“2. BEGINNING AND TERM OF THE AGREEMENT,C) and is for a fixed term ending on” 如果想之后省去不必要的麻烦,最好在这里写上,租约什么时候到期,然后再勾选E "E) At the end of this time, the tenancy is ended and the tenant must vacate the rental unit.This requirement is only permitted in circumstances prescribed under section 13.1 of the Residential Tenancy Regulation, or if this is a sublease agreement as defined in the Act.Reason tenant must vacate (required):” 在E这里,需要填写租客必须搬走的理由,这里写房子要收回来自己用就行了。否则一般租房合同就会默认在租约到期时,变成month to month. 这对之后想要赶走无赖租客非常不利。当时我在中国就用电脑填好的合同发给我妈妈,再告诉她让租客只需要签字就行,其他什么都不要动不要更改。谁知,那个姓高的老太婆,一早就有预谋,老太婆趁我妈妈不注意悄悄又勾选了合同中的month to month,虽然她的勾选非常的无力,因为我已经先用电脑勾选了E, 合同固定时间到期后租客需要搬走,再传给我妈妈打印出了文件,但是这也充分证明了,从一开始她就居心叵测。房东们如果要写额外的addendum,建议最好都写英文的,现在RTB申请收屋令,不需要再跑去他们的办事处了,已经可以全部网上处理,上传所有的文件给RTB就行,后面会详细说明。如果写中文之后还要翻译,索性都写英文,省去了很多麻烦。
2.
https://www2.gov.bc.ca/assets/gov/housing-and-tenancy/residential-tenancies/forms/rtb27.pdf
这个链接是Condition Inspection Report,新租客入驻之前,最好跟租客一起,检查一下房屋内部情况,让租客在这份表格上签字,同理,最后退租的时候,依然要填写这份表格剩下的部分,用来证明房屋的损坏情况。因为之后要去RTB告租客,一般仲裁都会要求看书面的证据,这些官方的文件先准备好,以免有后顾之忧。
3.
如果租客是给现金,并且要求要现金receipt,
http://tenants.bc.ca/wp-content/uploads/2016/12/Rent-Receipt.pdf
此处可以下载模版。但是receipt每次写好后,最好都拍上照,在有摄像头的地方给租客,或者让租客再写一个收到cash receipt的收据,听起来很荒唐,但是一旦当你遇到无耻租客,根本没交房租的他们,会说已经交了房租,是房东没有给cash receipt。这只会让RTB的审查拖更久。我的情况是每次姓高的老太婆给了租金,我妈妈会给她一个英文的receipt,但是在租约的最后一个月,老太婆突然说receipt格式不对,让我妈妈给她另外一个格式的receipt。我妈妈同意她的要求后,让她退还之前我们所给她的receipt,这老太婆就迟迟不肯退还,并且在我申请收屋令后,大声在马路上吼,到时候在法庭上,我就说你们没有给我receipt,这些全过程我都有录像作证,对付无耻无赖的老太婆,所有的证据都要准备好。当然她所渴望的上庭,我不会给她这个机会,之后会详细说明。所以大家好生斟酌,遇到好的租客,大家相安无事,但是遇到早有预谋的坏租客呢?房东们只能尽可能的保护好自己。细节上多注意,很多不好的事情是可以避免的。
接下来的,是遇到问题后:
1.
当租客不交房租,拒绝面谈,一直编谎什么的,不要犹豫,10 day notice直接贴到ta门前。
https://www2.gov.bc.ca/assets/gov/housing-and-tenancy/residential-tenancies/forms/rtb30.pdf
如果5天内,租客交了房租,合同继续。如果没有交房租,10天后,就可以向RTB申请收屋令。
贴 10 day notice,或者寄10 day notice 以挂号信的形式给租客都行,我觉得贴最好,找一个证人跟你一起去贴,最好全程录像,之后可以上传录像为证据,当然 RTB主要是看书写的证据,贴完10 day notice,让你的证人签字下面的文件,做为证据。https://www2.gov.bc.ca/assets/gov/housing-and-tenancy/residential-tenancies/forms/rtb34.pdf
这些之后申请收屋令时,都需要用到。
另外一个时效问题,可以到网站查询,输入你贴上10day notice的时间,上面就会写什么时候可以申请租屋令。我的情况是,我妈妈贴了10 day notice当天,那个无耻的老太婆撕掉了 10 day notice 扔到了我们的后门。第二天我妈妈又去贴,那个老太婆又撕又扔。两次撕10 day notice 我都有叫我妈妈录像,所以很好,那个傻x以为我妈妈只会贴10 day notice,谁知我这边已经着手申请收屋令了。
2.
接下来是重中之重,可以申请收屋令的时间一到,登录网站,申请Direct Request,https://logon7.gov.bc.ca/clp-cgi/ca...https://tenancydispute.gov.bc.ca/intake/login
首先,需要注册一个账号,就按着步骤填写就行。其中需要注意的一项是,在urgent application,选择NO, 接着在seeking possession of the rental unit,选择NO,然后在are you seeking an order for the tenant to move out?选择YES.其中还有一项是问想不想要要回租客没有付的租金,这里选择不要,这样就可以加快速度,如果没有租客去申诉,不用等待开庭,就可以拿到收屋令。当然,在 RTB申请是需要付100块,也可以选择在听证会后,让仲裁判定让租客付,但是我都是选的不需要租客付,因为我就一个目的,赶走这个瘟神。其实当租客一不交房租,就立马申请,并不会造成太大损失,如果是想要开听证会让租客付欠下的房租,但是听证会需要排比较长的时间,对于房东来说其实更不好,并且太多的租客会在判定需要支付多少费用之后偷偷跑掉,所以还不如直接申请direct request.
3.
申请完了之后,一般第二天,就会收到RTB的邮件,他们会发很详细的要求,其意思就是让你打印出文件:
Notice of Dispute Resolution Proceeding - Direct Request
All evidence submitted with this application
Completed Direct Request Worksheet (form RTB – 46)
Direct request process fact sheet (RTB-130) provided by the 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
然后去邮局,把这些文件一起放在一个信封里,寄挂号信给租客。一定要有tracking number,然后要求邮局,送信时一定要有租客的签字,并且要留好挂号信的receipt还有tracking number,回家扫描好,或者拍好照片备用。寄完信,需要填写一个RTB发来邮件里的文件,rtb44 “Proof of Service Notice of Direct Request Proceeding”证明已经寄了挂号信。然后再登陆网站https://tenancydispute.gov.bc.ca/DisputeAccess/#access 填写Dispute Access Code和你的名字,就可以上传rtb44和挂号信的tracking number 以及挂号信的receipt.
4.
差不多在10天后,租客如果没有申诉,你就会收到收屋令by email。收屋令会写明,2日之内,租客必须搬离。你可以选择当面给租客或者是贴于门前。当面给从给的当天就能算租客已经收到收屋令,如果是贴于门前,就有3天的等待期。我依然是选择贴于门前,毕竟看见老赖的脸很倒胃口。一共就是5天之后,如果租客还没搬走,就可以拿收屋令order of possession去最高法院the Supreme Court 换Writ of Possession强制执行。其实步骤也很简单,就是预约法警bailiffs,用收屋令换强制执行文书,然后预付费用。不过别急,房东是可以让法警拍卖租客的东西用来支付法警执行的费用啊,房东的损失啊什么的。听说是只能拍卖一样超过5000块的东西,车肯定可以超过呀。网站有详细信息https://www2.gov.bc.ca/gov/content/...rcing-orders/enforcing-an-order-of-possession
我是没有走到这一步,那个无耻的老太婆就叫搬家公司来搬家了。因为她怕我去高院申请强制执行,她怕影响她申请养老金和租房补助。我其实很期待看法警来扔她的所有东西到屋外草坪上,多么解气,一个趾高气昂的老太婆还说要让我妈妈给她道歉,就因为在她一次又一次作妖之后,我妈妈说了她没事找事,最主要连专业维修人员一看就说这是人为的破坏。那个姓高的老太婆最常说的就是她是加拿大人,她有两个儿子都送去美国,都是博士后,可厉害了呢,这么厉害还留她一个孤老太婆一个人在加拿大干什么?还说如果她儿子去研究核武器就要杀了她儿子。这神叨叨的老太婆还经常放头发丝在她屋外的走廊上,如果头发丝儿改变了位置,她就要去找我妈妈说有人进了她的屋,要偷她东西。一个被丈夫抛弃儿子抛弃的老太婆想着挺可怜,但是可怜之人真的都有可恨之处。我深深怀疑她脑子有问题,所以别什么租金不租金,赶紧赶走神经病最重要。这样的人真的该庆幸她移民得早,如果在中国,这样的烂人都不知道是什么下场,呵呵。希望大家都好运,没有摊上这么一个老赖。一共耗时25天,赶走了这个瘟神。大家最好在筛选租客的时候,多做信用调查,实在怕麻烦可以让物管公司代为找租客,他们会收取半个月房租作为报酬。如果要让他们托管,他们会收取每月租金的5%-6%作为报酬。在温哥华这10年,我遇到过很多温暖的人,有西人,也有华裔。像这样的奇葩着实头一次遇到。希望新年各位房东行大运,不要遇到这样的社会渣子。
首先,从租客入住开始,没遇到问题前,基本就这3条:
1.
https://www2.gov.bc.ca/assets/gov/housing-and-tenancy/residential-tenancies/forms/rtb1_chrome.pdf
这是bc省的租房标准合同,其中注意第2条c条,“2. BEGINNING AND TERM OF THE AGREEMENT,C) and is for a fixed term ending on” 如果想之后省去不必要的麻烦,最好在这里写上,租约什么时候到期,然后再勾选E "E) At the end of this time, the tenancy is ended and the tenant must vacate the rental unit.This requirement is only permitted in circumstances prescribed under section 13.1 of the Residential Tenancy Regulation, or if this is a sublease agreement as defined in the Act.Reason tenant must vacate (required):” 在E这里,需要填写租客必须搬走的理由,这里写房子要收回来自己用就行了。否则一般租房合同就会默认在租约到期时,变成month to month. 这对之后想要赶走无赖租客非常不利。当时我在中国就用电脑填好的合同发给我妈妈,再告诉她让租客只需要签字就行,其他什么都不要动不要更改。谁知,那个姓高的老太婆,一早就有预谋,老太婆趁我妈妈不注意悄悄又勾选了合同中的month to month,虽然她的勾选非常的无力,因为我已经先用电脑勾选了E, 合同固定时间到期后租客需要搬走,再传给我妈妈打印出了文件,但是这也充分证明了,从一开始她就居心叵测。房东们如果要写额外的addendum,建议最好都写英文的,现在RTB申请收屋令,不需要再跑去他们的办事处了,已经可以全部网上处理,上传所有的文件给RTB就行,后面会详细说明。如果写中文之后还要翻译,索性都写英文,省去了很多麻烦。
2.
https://www2.gov.bc.ca/assets/gov/housing-and-tenancy/residential-tenancies/forms/rtb27.pdf
这个链接是Condition Inspection Report,新租客入驻之前,最好跟租客一起,检查一下房屋内部情况,让租客在这份表格上签字,同理,最后退租的时候,依然要填写这份表格剩下的部分,用来证明房屋的损坏情况。因为之后要去RTB告租客,一般仲裁都会要求看书面的证据,这些官方的文件先准备好,以免有后顾之忧。
3.
如果租客是给现金,并且要求要现金receipt,
http://tenants.bc.ca/wp-content/uploads/2016/12/Rent-Receipt.pdf
此处可以下载模版。但是receipt每次写好后,最好都拍上照,在有摄像头的地方给租客,或者让租客再写一个收到cash receipt的收据,听起来很荒唐,但是一旦当你遇到无耻租客,根本没交房租的他们,会说已经交了房租,是房东没有给cash receipt。这只会让RTB的审查拖更久。我的情况是每次姓高的老太婆给了租金,我妈妈会给她一个英文的receipt,但是在租约的最后一个月,老太婆突然说receipt格式不对,让我妈妈给她另外一个格式的receipt。我妈妈同意她的要求后,让她退还之前我们所给她的receipt,这老太婆就迟迟不肯退还,并且在我申请收屋令后,大声在马路上吼,到时候在法庭上,我就说你们没有给我receipt,这些全过程我都有录像作证,对付无耻无赖的老太婆,所有的证据都要准备好。当然她所渴望的上庭,我不会给她这个机会,之后会详细说明。所以大家好生斟酌,遇到好的租客,大家相安无事,但是遇到早有预谋的坏租客呢?房东们只能尽可能的保护好自己。细节上多注意,很多不好的事情是可以避免的。
接下来的,是遇到问题后:
1.
当租客不交房租,拒绝面谈,一直编谎什么的,不要犹豫,10 day notice直接贴到ta门前。
https://www2.gov.bc.ca/assets/gov/housing-and-tenancy/residential-tenancies/forms/rtb30.pdf
如果5天内,租客交了房租,合同继续。如果没有交房租,10天后,就可以向RTB申请收屋令。
贴 10 day notice,或者寄10 day notice 以挂号信的形式给租客都行,我觉得贴最好,找一个证人跟你一起去贴,最好全程录像,之后可以上传录像为证据,当然 RTB主要是看书写的证据,贴完10 day notice,让你的证人签字下面的文件,做为证据。https://www2.gov.bc.ca/assets/gov/housing-and-tenancy/residential-tenancies/forms/rtb34.pdf
这些之后申请收屋令时,都需要用到。
另外一个时效问题,可以到网站查询,输入你贴上10day notice的时间,上面就会写什么时候可以申请租屋令。我的情况是,我妈妈贴了10 day notice当天,那个无耻的老太婆撕掉了 10 day notice 扔到了我们的后门。第二天我妈妈又去贴,那个老太婆又撕又扔。两次撕10 day notice 我都有叫我妈妈录像,所以很好,那个傻x以为我妈妈只会贴10 day notice,谁知我这边已经着手申请收屋令了。
2.
接下来是重中之重,可以申请收屋令的时间一到,登录网站,申请Direct Request,https://logon7.gov.bc.ca/clp-cgi/ca...https://tenancydispute.gov.bc.ca/intake/login
首先,需要注册一个账号,就按着步骤填写就行。其中需要注意的一项是,在urgent application,选择NO, 接着在seeking possession of the rental unit,选择NO,然后在are you seeking an order for the tenant to move out?选择YES.其中还有一项是问想不想要要回租客没有付的租金,这里选择不要,这样就可以加快速度,如果没有租客去申诉,不用等待开庭,就可以拿到收屋令。当然,在 RTB申请是需要付100块,也可以选择在听证会后,让仲裁判定让租客付,但是我都是选的不需要租客付,因为我就一个目的,赶走这个瘟神。其实当租客一不交房租,就立马申请,并不会造成太大损失,如果是想要开听证会让租客付欠下的房租,但是听证会需要排比较长的时间,对于房东来说其实更不好,并且太多的租客会在判定需要支付多少费用之后偷偷跑掉,所以还不如直接申请direct request.
3.
申请完了之后,一般第二天,就会收到RTB的邮件,他们会发很详细的要求,其意思就是让你打印出文件:
Notice of Dispute Resolution Proceeding - Direct Request
All evidence submitted with this application
Completed Direct Request Worksheet (form RTB – 46)
Direct request process fact sheet (RTB-130) provided by the 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
然后去邮局,把这些文件一起放在一个信封里,寄挂号信给租客。一定要有tracking number,然后要求邮局,送信时一定要有租客的签字,并且要留好挂号信的receipt还有tracking number,回家扫描好,或者拍好照片备用。寄完信,需要填写一个RTB发来邮件里的文件,rtb44 “Proof of Service Notice of Direct Request Proceeding”证明已经寄了挂号信。然后再登陆网站https://tenancydispute.gov.bc.ca/DisputeAccess/#access 填写Dispute Access Code和你的名字,就可以上传rtb44和挂号信的tracking number 以及挂号信的receipt.
4.
差不多在10天后,租客如果没有申诉,你就会收到收屋令by email。收屋令会写明,2日之内,租客必须搬离。你可以选择当面给租客或者是贴于门前。当面给从给的当天就能算租客已经收到收屋令,如果是贴于门前,就有3天的等待期。我依然是选择贴于门前,毕竟看见老赖的脸很倒胃口。一共就是5天之后,如果租客还没搬走,就可以拿收屋令order of possession去最高法院the Supreme Court 换Writ of Possession强制执行。其实步骤也很简单,就是预约法警bailiffs,用收屋令换强制执行文书,然后预付费用。不过别急,房东是可以让法警拍卖租客的东西用来支付法警执行的费用啊,房东的损失啊什么的。听说是只能拍卖一样超过5000块的东西,车肯定可以超过呀。网站有详细信息https://www2.gov.bc.ca/gov/content/...rcing-orders/enforcing-an-order-of-possession
我是没有走到这一步,那个无耻的老太婆就叫搬家公司来搬家了。因为她怕我去高院申请强制执行,她怕影响她申请养老金和租房补助。我其实很期待看法警来扔她的所有东西到屋外草坪上,多么解气,一个趾高气昂的老太婆还说要让我妈妈给她道歉,就因为在她一次又一次作妖之后,我妈妈说了她没事找事,最主要连专业维修人员一看就说这是人为的破坏。那个姓高的老太婆最常说的就是她是加拿大人,她有两个儿子都送去美国,都是博士后,可厉害了呢,这么厉害还留她一个孤老太婆一个人在加拿大干什么?还说如果她儿子去研究核武器就要杀了她儿子。这神叨叨的老太婆还经常放头发丝在她屋外的走廊上,如果头发丝儿改变了位置,她就要去找我妈妈说有人进了她的屋,要偷她东西。一个被丈夫抛弃儿子抛弃的老太婆想着挺可怜,但是可怜之人真的都有可恨之处。我深深怀疑她脑子有问题,所以别什么租金不租金,赶紧赶走神经病最重要。这样的人真的该庆幸她移民得早,如果在中国,这样的烂人都不知道是什么下场,呵呵。希望大家都好运,没有摊上这么一个老赖。一共耗时25天,赶走了这个瘟神。大家最好在筛选租客的时候,多做信用调查,实在怕麻烦可以让物管公司代为找租客,他们会收取半个月房租作为报酬。如果要让他们托管,他们会收取每月租金的5%-6%作为报酬。在温哥华这10年,我遇到过很多温暖的人,有西人,也有华裔。像这样的奇葩着实头一次遇到。希望新年各位房东行大运,不要遇到这样的社会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