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2019年4月给我老婆递交的境内夫妻团聚移民,我们现在都在加拿大境内,在6月份的时候发现已经怀孕了,我们决定把宝宝生在国内(想落国内户口),所以计划我老婆先在今年12月份回国,之后在她生产前我回去陪她1-2个月,再回加拿大。孩子生下来以后告知CIC,把孩子加入到PR申请中,之后回加拿大。
问题如下:
1.请问这样会影响我老婆的移民吗?或者说行得通吗?
2. 我现在需要立刻告知CIC申请人怀孕的消息吗?
3. 具体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谢谢大家的帮助。
问题如下:
1.请问这样会影响我老婆的移民吗?或者说行得通吗?
2. 我现在需要立刻告知CIC申请人怀孕的消息吗?
3. 具体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谢谢大家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