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童年是在我大姨妈家长大的。姨妈姨夫都是专业军人,对子女管教非常严格,我有一个姨哥,两个姨姐,两姨姐分别比我大四岁和二岁。因为姨妈家用一个保姆,加之我父母都上班,爷爷奶奶都在外地,所以我童年时代基本在姨妈家渡过。
姨夫那个时候在我们城的宣传部门任职,在电影刚流行的时候,电影票一票难求,可我们姐妹三每部新片都不会放过,有的还看好几遍。记得电影(闪闪的红星),我们就至少看了三遍。
有次大姐姐领着我和小姐姐又去看电影了,在影院门口遇到一男的问我们能不能卖一张票给他,然后他给我买张儿童票(儿童票那个时候半价,五分钱,没座位),他说他可以抱着我。(我记得我那时还是幼儿园,经常不上学待在姨妈家。两姐姐也就小学)。两个姐姐商量了下,觉得可以,那人多给的五分钱,我们还可以买糖吃。
……就这样一场电影看下来相安无事。回到家,我可开心啦,告诉姨妈,今天不但看到电影,还吃了糖。姨妈把两姐姐叫来,问清楚了整个事情。然后,居然搬出家里的长凳,叫大姐姐趴在凳子上,我和小姐姐一边一个看着,然后拿出家里的直尺,直接一下一下地抽向大姐姐。
姨妈一边抽,一遍教训我们三,到今天我都刻骨铭心地记得她的话:从小你们就这么贪图便宜,这么经不住诱惑,…你们都是女孩子,为一点小利就可以不考虑安全,作为最大的姐姐,不惜牺牲妹妹,换取蝇头小利…很多很多,当时真的不理解哪里不安全呢?就是以后再不贪便宜了而已……
如今姨妈依然健在,我一直很敬重她,我们姐妹仨还经常想起这一幕,姨妈让我们成为不为金钱所动的女人。
这事儿吧,涉及观念问题。在这里俺不是要特别鼓吹什么观念,只是想让大家想清楚偶们自己到底持有神马观念。
经历过计划经济年代的人应该对非商品经济社会还有印象,那个年代无数美女默默无闻,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武大郎取到个潘金莲的情况也属于正常。
如今偶们已处于深度商品化了的社会,美色是一种资源,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位置转移的。一个女孩子的美色本身值几十万几百万,这并不是天方夜谭。女孩子们不仅自己待价而沽,就是旁观者也会有相似眼光。漂亮的姑娘如果不嫁高管,不嫁大款,不嫁金领,不当明星,大家都会有一种浪费的感觉。大家的不适感来源于该发生的交易没有发生,或者交易违背了等价交换的市场原则。
这种交易在偶们的社会是广泛发生,普遍存在的,但是有些直白些,有些会点缀上一些别的因素作为伪装。做小姐的,交易最直白,一次交易结一次,算是零售。其它的交易有批发,长线投资,以物易物,甚至是获取无形资产的,等等。比如,当女演员的,可以把交易看作是为艺术献身,她可能真不认为她是在做交易,她也不会为此直接获得金钱上的报酬,但一旦她上了位,比如出演了女主角,她名声和经济上的收益会接踵而来。
所以,做父母真地应该教育女儿“不为金钱所动”吗?还是要教育女儿“不要贪小便宜“,但是大便宜还是要贪的?贪大便宜,不但经济上划算,名声上也好。“不为金钱所动”是教育女儿拒绝做交易,“富养女儿”则是为未来的交易做准备,而郭美美她妈则积极参与她女儿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