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于2004年1月12号移民登陆加拿大,18天后老婆离开回到中国,我在加拿大生活半年后也回到了中国。我打算2007年1月初回到加拿大蹲我的移民监,而老婆因为工作的关系还想继续在中国工作,但她的移民身份行将失效,她希望保留住加拿大的身份,我是否可以回到加拿大后马上给她办理团聚类移民,还是要等我拿到国籍后才能给她办团聚呢?或者还有其它好的办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