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下入籍的要求

永久居民要想成为加拿大公民,须满足以下几项要求:
1、申请人年龄应在18岁以上。
2、申请人首先必须是加拿大合法的永久居民,即已经有了移民的身份
3、在递交公民申请的前四年中,申请人以加拿大永久居民的身份在加拿大住满3年。在未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之前,以其他身份(如学生)在加拿大所住过的时间以两天算作一天来计算,也可做为3年的一部分;在未取得永久居民身份之前,无论在加拿大居住多久,在申请入籍时,此段居住期最多只能算1年。4年之前,即使申请人在加拿大居住过也不能计算在内。申请人在这四年期间中可以离开加拿大,但是在加拿大居住的累计时间,一定要满三年才可以。例如申请人于一九八八年一月一日来到加拿大,则要到一九九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后才能申请入籍。如果申请人在这段时间内离开过加拿大,则离开加拿大的时间必须扣除。另外,被监禁或有条件假释的那一段期间,不能记入所必须在加境内居住三年的时间之内
4、能用英语或法语交流,具有一定有关加拿大的知识,了解加拿大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5、没有已被控告的犯罪行为,不属于被驱逐出境之类的人员。
6、另外,如果在18岁以下但其父母之一为加拿大公民,也可以准许成为公民。父母或监护人可代为申请。此项申请可以在父母成为公民后进行,或与父母同时进行。儿童在申请时,不需要满足以上要求,也不用居住满3年。有的儿童刚到加拿大即可以申请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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