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石油富豪,和原配生一兒一女,子女成年後,後愛上年輕女人。離婚,原配夫人分得$7000萬加幣。
一經營機電小公司的德國人,知道夫人離婚後,猛追1年。結婚,婚前立下協議,夫人負擔一切生活和旅遊費用,如果離婚或者女方先去世男方沒有權利分財產。
我認識他們是在一個島上,他們在島上買個了木屋,裡面有很多古董飾品,還有一中國的超大古董(忘記拍照),家裡放不下,放進超大的車庫(停車船的地方),夫人說從青島買的。
2015年,夫人的兒子騎馬被摔死,留下年輕的妻子和兒子。
2016年德國人肝癌,倆人離婚。2017年德國人去世。
一經營機電小公司的德國人,知道夫人離婚後,猛追1年。結婚,婚前立下協議,夫人負擔一切生活和旅遊費用,如果離婚或者女方先去世男方沒有權利分財產。
我認識他們是在一個島上,他們在島上買個了木屋,裡面有很多古董飾品,還有一中國的超大古董(忘記拍照),家裡放不下,放進超大的車庫(停車船的地方),夫人說從青島買的。
2015年,夫人的兒子騎馬被摔死,留下年輕的妻子和兒子。
2016年德國人肝癌,倆人離婚。2017年德國人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