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关于退房的问题需要请教各位前辈(BC省):
我是2020年10月1号搬进来,签半年期,每月一号交租
现在已经半年过去,我打算2021年11月9号搬走
1.我在11月1号是否仍然需要缴纳整个月的租金(可是11月我最多只住9天)? 还是可以按实住天数来计算租金呢?
2.如果我在2021年10月9号跟房东说11月9号搬走(必须提前一个月跟房东说),这样能退押金吗?
3.接第2个问题,我是否必须要整月整月地租,也就是我只能11月31号退房或者10月31号退房,因为我是去年的10月1号搬进来的。
(相当于一位租客如果是在某年的1月18日搬进来,那么他必须在未来某个月的17号搬走,是这样吗?)
(先谢谢各位,因为不方便直接询问房东。还没有做决定要不要搬走。若去问了房东,那就不得不走了。)
我是2020年10月1号搬进来,签半年期,每月一号交租
现在已经半年过去,我打算2021年11月9号搬走
1.我在11月1号是否仍然需要缴纳整个月的租金(可是11月我最多只住9天)? 还是可以按实住天数来计算租金呢?
2.如果我在2021年10月9号跟房东说11月9号搬走(必须提前一个月跟房东说),这样能退押金吗?
3.接第2个问题,我是否必须要整月整月地租,也就是我只能11月31号退房或者10月31号退房,因为我是去年的10月1号搬进来的。
(相当于一位租客如果是在某年的1月18日搬进来,那么他必须在未来某个月的17号搬走,是这样吗?)
(先谢谢各位,因为不方便直接询问房东。还没有做决定要不要搬走。若去问了房东,那就不得不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