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在渥太华工作,去年他8月份來探访我们30天并在家工作,当时经理说如果超过30天的话需要和HR说,有可能不让,因为牵涉到税务的问题。
我谷歌后发现这个税务问题不仅仅是个人的而且还是公司的。据一个会计师写的文章说,如果公司有人在其它的省长期工作的话,那么这个公司的营业额的一部分必须属于其它的省,比如你公司的同事想搬去NS省长期工作,因此你公司的营业额和公司税必须交一部分給NS省。他还说这个问题非常复杂,他们正在和CRA讨论,研究这个问题。
我的理解是你公司和我儿子的公司并没有在NS省注册或是有分公司,因此不允许员工去NS省工作。因为会产生上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