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准备父母登陆后的第一次报税,有几个关于国内收入的问题请教:
- 未到期的银行存款和未赎回的理财(不是股票和基金),这部分如何计算利息所得?这些在未到期或赎回前没有确切的收入或亏损,问过银行也没办法提供一年的报告。是自己估算还是在到期/全部赎回的那一年报利息所得?
- 本次不需要提交T1135表格,如果用软件报税,“Did you own or hold foreign property at any time in the year with a total cost of more than CAN$100,000?” 是回答No吗?回答Yes但不填T1135的话好像通过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