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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团聚移民:请教IMM1283和source of income的问题

现状:申请人因为没住够移民监,先期的PR放弃之后,现在办配偶团聚移民。我和孩子(16岁),都有PR。
请问不需要填IMM1283对吗?我在加拿大有工作,只需要提供雇主的工作和薪水的信件作为source of income, 就可以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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