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状:申请人因为没住够移民监,先期的PR放弃之后,现在办配偶团聚移民。我和孩子(16岁),都有PR。 请问不需要填IMM1283对吗?我在加拿大有工作,只需要提供雇主的工作和薪水的信件作为source of income, 就可以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