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税务居民是需要你在加拿大没有任何财产的,没有任何经济往来的,比如信用卡呀银行卡都不行的。
不行的话,就回去算了,申请10年签证,然后老婆孩子入籍以后,你在申请团聚。
不然按照加拿大税收,你15万年薪估计要40%以上的税收,等于你就收入8万多加币了,太不值得了
累进税率,不是全部收入40%,这都不懂?非税务居民是需要你在加拿大没有任何财产的,没有任何经济往来的,比如信用卡呀银行卡都不行的。
不行的话,就回去算了,申请10年签证,然后老婆孩子入籍以后,你在申请团聚。
不然按照加拿大税收,你15万年薪估计要40%以上的税收,等于你就收入8万多加币了,太不值得了
道理上确实如你所说,但,一步步走起来就不一定了,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家庭最后选择了这种两国居住的方式。我想说的是,有担当的父母,当孩子小的时候应该保持家庭的完整。要么全家放弃枫叶卡回国,要么全家留在加拿大。这无关工资高低。楼主这么离家回国打工,不是太自私,就是太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