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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把她的信息交给信用公司,坏了她的社会信用吗?
也许是好主意能把她的信息交给信用公司,坏了她的社会信用吗?
真是服了你了,走到哪里都要说温哥华的各种好,蒙城各种差,有这必要吗?本人在蒙市呆了不少时间。你遇到的情况真的不少见。自认倒霉吧。(蒙市有一些租客,头2-3月的支票没问题,接着是晚兑到,随后就兑不到了,这成了套路,接着约4-6个月拿不到租金,然后,一个周末或节假日的晚上,突然搬走,玩消失。。。)业主为此耗费的人力,时间成本真的不值。租屋市场的各类现象都与该城市的经济大环境及居民的大致构成相关联,(空置率奇高,不能收押金等等)个人真的无力改变。你在蒙市遇到的在大温不能说绝对没有,真的没听说过,更没遇到。从未有免租30,60天一说,不交半个月租金作为押金(法律规定。)在温市,一般都在800刀以上了,你就在马路上呆着吧。租客真的很难成为租霸。不交租,走了,很难在市场上找到更好的地方。不爱惜财产,押金就拿不回。
找有关方面的律师,律师自然会帮你。如果对方是打工的,律师会发信到对方的公司,由雇主在她的工资里分期扣除所欠你的租金。
真的?怎么操作?
这两年一直盯着她呢,自雇开了个家庭托儿所
谁出钱?要是你现在有事做,最好忘了吧,因为花那个时间和经力,可能过程很长,又发生很多事情让你生气,不去想还好点。
这个是会生气的,完全理解, 可是比这个更生气的还多的很。好大的损失,不知道去哪里讲理。
今天多伦多暴雨,在电话联络了省法院后,他们要求去那儿谈谈,结果也没谈什么,给了一些资料,还没看呢。很难啊,不去高院不甘愿,可是去了可能会破产。一开始就必须交一些钱给法院,我当时听了那个估价好像还可以承受(一万以下),结果人家说那只是起始,然后随着案件的审理,可能还有其他的花费。复印必须在他们那儿,一张1元,然后材料要做那个类似于公证的,一张好几元。。。。。
淋了雨,心里也很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