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洋放在人权灯塔国连犯心脏病的机会都没有,直接因为拘捕逃逸被乱枪打死了。那是必须的。不信? 问问雷洋!
雷洋放在人权灯塔国连犯心脏病的机会都没有,直接因为拘捕逃逸被乱枪打死了。那是必须的。不信? 问问雷洋!
比起每年击杀上千老百姓的美国警察来说,还是有很大差距的。驱逐低端人口,抓捕上访维权人士的时候,中共警察也能大显神威
雷洋放在人权灯塔国连犯心脏病的机会都没有,直接因为拘捕逃逸被乱枪打死了。
中国以前很多都是不经审讯,群众说谁就是谁, 群众说掉在厕所就是证据有人偷, 没人会问为什么掉在厕所不会是她自己掉的证据 ? 至于 RCMP, 有人举报家暴, 一般就是不分青红皂白逮捕男的, 肯定没错,这是政治正确。 看来你从这里的时间短, 还是有警察没有错的思想, 尤其是洋警察都是正义, 绝不出错。RCMP不是那么好糊弄的,自然有判断。中国人在公交车上遇小偷,以前也是直接开到派出所的,那时候大家都没意见,现在不知道了,可能很多人现在分分钟几百万上下的。
警方没有权利扣留整机乘客
又变成千万了?比起美利坚买卖数亿黑奴,又屠杀灭绝过亿原住民如何?和十年浩劫千万冤魂相比又如何?
人有脸树有皮。
难不成5毛真不知羞耻吗?
怎么?说事实业变成不知羞耻了吗?人有脸树有皮。
难不成5毛真不知羞耻吗?
哪里哪里,前大统领的弟弟在天朝摆地摊也生活的听幸福的,更别提花纳税人数百万美元专门送老婆孩子去成都吃顿火锅,啧啧啧不得不赞一个。万恶美帝必须万恶。
君不见(万恶美帝)十年浩劫,冤魂百万(如果你相信党的统计)。更不用说(万恶美帝总统脚下的华盛顿DC)公然屠杀十数个反革命婴儿。
所以万恶美帝的高层无不将其子女家属及其财富都送到天朝。 不是吗? 万恶美帝的总头头的唯一婚生女儿不就是在天朝读书,其兄弟姐妹无不手持天朝护照吗?
替万恶美帝洗地,难啊。
A Citizen’s Guide to Rights When Dealing With Police (in Canada)说的对, 赞一下。很多从亚洲来的, 尤其是中国仍然是对权威有恐惧感, 不知道警察也要守法。
美国比较松。 但加拿大, 除非警察决定逮捕你, 他才可以问你看身份ID, 才有权留住你。
你就问他你是不是已经被逮捕, 要是没有你就可以离开, 不用警察批准。他要是说你有嫌疑, 警察要做的就是先逮捕。 没有逮捕流程, 连搜你行李,身体也需要得到你的认可, 除非警察已经有法庭命令, 不然,不能搜你行李,身体, 不能扣留整机任何一个乘客。任何一个乘客都可以自由离开。
美分, 洋奴才不知羞耻。 不看事实, 换个主人就乱吠, 你那里有脸。人有脸树有皮。
难不成5毛真不知羞耻吗?
A Citizen’s Guide to Rights When Dealing With Police (in Canada)
svan.ca : Police rights
The police have a right to briefly detain you if they are investigating a crime and have reasonable grounds to believe that you are connected to that crime. This type of detention is different from being placed under arrest.
If you have been detained but not arrested, and a police officer believes that there are reasonable grounds to think that his safety or the safety of others is at risk, the officer may do a “pat-down” search of you to check for weapons.
If you are being detained, you do not have to answer any questions posed by the police.
If you are being detained, you do not have to answer any questions posed by the police.
人多啊,那么多人,每人问几句就是90分钟了,有些人愿意配合,有些人不愿意配合,拒绝回答,警察也不会用强。但总得排队来吧。现在没人投诉,也没有指控,说明警察执法没问题。如果象以前中国一样,每个人衣服扒光,袋子打开,找不到护照难不成被吃了?就是说逮捕,扣留后你可以沉默, 不回答警察问题, 可以要求有律师, 律师在场才回答, 其实完全可以不回答, 那来90分钟盘问 ?
加拿大是用英国 Common Law, 就是 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 就是要求控告方提供证据来证名你有罪, 还是直接证据, 不是在厕所发现局势证据, 不是网上有“知情人”说的就是证据。 没有证据以前是清白, 没有经过审判, 法官定罪是清白, 不是国内一套, 一听被警察拉了就是犯罪事实。
拿选票数说事你就out了,美国是联邦制,各洲的选票决定联邦总统,而不是单一的选票决定,当然有缺点,但是那是公开的选举制度,每个政党候选人都接受的制度,所以输了的候选人也没有倒地打滚耍泼赖,而是坦荡地接受事实,祝贺对手,如果要改变选举制度,既要体现联邦制,也要体现选票数,就需要大的制度改革,目前来看有各种议论,但还没到非改不可的地步,没改之前按照旧制度决定没有任何问题。美分, 洋奴才不知羞耻。 不看事实, 换个主人就乱吠, 你那里有脸。
你喝共奶长大, 我却是在万恶的资本主义社会出生的, 一滴共奶都没喝过。
虽然你来到资讯自由发达国家, 还是改不了共奶养大你的思维, 就算到处都能找到资料,你也不会看, 还是要教育你一下, 美国选举人票决定谁当总统, 这是为了肯定在白人奴隶主人精英掌权手段, 美其名叫民主, 其实不但女人, 少数民族, 非白人,连白男人也很多排挤不能有选举权有200多年。
当年Al Gore 比小布殊所 50万票, 现在希拉里比床铺多 2百多万票。
至于在加拿大, 啊 ! 你在加拿大吗 ? 你在加拿大的话, 自己去看加拿大选举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