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蹲坑、巡逻与技侦、生物识别和大数据破案
2004年的清明前后,我还在派出所做社区民警。前一晚雨淅沥沥地下着,我在大厅值24小时主班。一大早,前后来了7、8拨老百姓报案。就在下雨的这一晚,辖区发生了9起撬盗汽车案。这些案子,不是加拿大这边常见的B & E,撬开车门盗窃汽车内的财物,而是直接把车给开走了。一夜之前9辆车,全是普通桑塔纳汽车。普桑虽然不是高档车,但因为它皮实,维护费用低廉,所以是是当时商品批发行业的商人最爱的汽车。
因为案值大,我在去监控室调监控的时候,重案六组的几个兄弟都已经来到值班室帮着做笔录了。看到一个商业中心的监控摄像头拍下来的影像,我们都很吃惊,两个男性犯罪嫌疑人从撬开车门到发动车子开走,用了不到三分钟时间。
信息中心把案子录了以后对比显示全市几个区以及周边县市从春节之后就一直不断发生类似案件,前后已经有47辆左右的普桑汽车被盗。案值还是很惊人的。
破案有任务这是所有中国警察都知道的,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后来还加了命案必破!你乍一听会以为中国警察是超人、钢铁侠、蜘蛛人、绿巨人……复仇者联盟!是上级无脑的管理者层层下发的指标,每年每个派出所都有任务,所以有时破一个案子,比如同一个嫌疑人既偷了东西,又打伤了事主,本来可以是一个抢劫的罪名。这里就会变成盗窃、然后是抢劫。立两个卷,破两个案,这就被逼无奈的基层公安。同时这种压指标的管理方式又会造成另外一种非常尴尬的局面,就是公安机关不会关注怎么样保护老百姓,而时关注于如何完成打处和破案指标。有的时候,甚至每年有系列盗抢案件发生,嫌疑人已经明确的情况下也会不抓人,为什么?养养,多养一会儿多一些案子,到时抓了人,可以完成一大笔破案指标。但这种心照不宣的延迟破案抓人的手段,会平白无故增加犯罪的受害人,对于警察来说,其实这根本就涉嫌渎职。所以很多警察都走在犯罪的边缘,一旦出问题,领导不担责任,民警就会沦为阶下囚。
中国是没有完全现代化的警务体制的,所谓现代化的警务体制,是从机制装备保障上,专业警务人员技能培训上,以及薪酬制度上完全独立履行职责的警务体制,不受任何行政力量的干涉,专注于保护老百姓。这种警务体制是高效、机动、专业,并着眼于预防、威慑和制止犯罪,而不是在案发之后去追朔犯罪分子。对比加拿大的警务体制,我朝警察的平均职业化水平,只相当于这边的私人保安公司的保安。比如加拿大和美国的警务体制,是为了预防和处置罪案发生的,打处不是也不能是一线警务工作的中心,否则就会出现警察机关化的倾向。一旦警察机关化,当有人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一线的处置能力是非常薄弱的。加拿大这里就很不一样,一般情况下如果是正在发生的紧急事件,一线警察收到的指令是分等级的,等级高的,分分钟之内要出现在现场。可能你报警说迷路了,会让你在某处等半个小时,然后来一个社工帮助你。但如果你居住在城市,报警说家里进了贼带着刀,一大堆警察几分钟就会出现在你家附近。我在做清洁工的时候,有一次因为租房楼里闯进几个原住民,抽大麻嗨了,拦住楼道要钱而拨打911。五分钟之后,三辆警车就在门口,荷枪实弹的警察们很干净利索地把他们带走了。这是一种十分给老百姓信赖感,特别是紧急情况下能够依靠的警务机制。
中国的警务体制改革很大程度上是领导“创新”业绩的结果。交警不管治安,看见打架或被打了,交警都要报警这可真不是笑话。交警、巡警、特警和派出所民警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一线警力一方面非常匮乏,另一方面条线管理从来没有理顺过,职责不清,有了事就能互相推诿,自己人如果都互相掣肘,怎么能让老百姓满意呢?
2001年之后,公安机关立足于网络信息采集大力提倡科技强警,其实是巩固我们现行的警察机关化的警务模式,增强的主要是追溯犯罪嫌疑人、打击处理的能力。数据,就像人的指纹,经过交叉对比,可以把一段时间内特定人群的行为轨迹勾画地清清楚楚。打个比方,三个人乘一辆车从南京经杭州到上海,一路用千斤顶开窗夜盗。大数据就开始有用了,开车出入高速口交费都有数据,住宿登记数据加上作案手段,千斤顶的顶口尺寸,参与人数,车辆型号等等在数据库中,与三地发同类案件的时间吻合。这辆车可能再进入苏州的时候,高速口已经有警察在等着了。如果对车辆检查发现同类的千斤顶或者系列案件中的赃物,车上的人基本上就很快被刑拘了。
这只是大数据破案的冰山一角,每个人不仅指纹是独一无二的,掌纹,唇纹,身型,面孔,毛发、DNA都是独一无二的。因为特别是近年来网络大数据和监控系统的普及之后,我朝这种置于犯罪将然之后的追溯手段是全世界一流的,也特别受领导青睐——因为能体现出打处破案数字和领导的时代精神,数字就是成绩,与时俱进就是改革!你们经常看到张学友演唱会又立功了,老是会抓到逃犯,就是大数据和生物识别技术的结果。这是常被米国的特能喷诟病指责的,说天朝有组织地搜集数据,监视控制每一个人,虽然事实上西方安全机构也是有这种技术手段的,而我们都是从他们的监控手段里学来的。不过西方的司法机构的相对独立,往往动用这种手段需要法官或者Justice of Peace的Warrant,更何况他们长期宣传我朝是某党Dictatorship,所以骂起中国来,就特别显得正气凛然了。其实一旦他们手里有Warrant,手段比我们还要狠,大家也是半斤八两。
普桑系列盗窃案,如果放在5年前的1999年,界面的治安防范力量还有治安机动力量就要有任务了,需要选点蹲坑,破案靠的是坚持和运气,这种破案的手段,充斥在1995年之前的各种公安宣传文字中。某某民警连续蹲守数十个小时,终于抓获了犯罪嫌疑人,追缴赃款赃物云云。而这个系列盗窃桑塔纳汽车的案件,正好赶在在警务大数据技术发展的当口,对于当时被调到专案组的我,特别开眼。现在十多年过去了,这个大数据分析和网上作战系统更加完善,数据采集的类别和精确程度也是不可说不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