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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有关EI的申请和案例
如果是有合理的理由离职的话,是算的。谢谢您的回复,另外请问,“合理的到新的工作岗位试讯 ”请问这个条件是说,如果是新工作的试用期期间离职的话,算EI工时么?
如果是有合理的理由离职的话,是算的。谢谢您的回复,另外请问,“合理的到新的工作岗位试讯 ”请问这个条件是说,如果是新工作的试用期期间离职的话,算EI工时么?
楼主你好,请问我现在的情况可以申请EI么
1.新移民,54岁,08年12月登陆CA
2.1月份开始打labor工,平均每个星期工时40小时,到现在为止累计工时840个小时左右
3.在我们工作那里,听说老板没有炒过工人鱿鱼,大多是工人自己不想再忍下去自己走人的,所以没怎么听说过老板写辞退信以帮助工人申请EI
4.我听说个人自动辞职很难申请到EI,请问假如我现在离职,但是又没有老板的信,还可以申请得到EI 吗?
收藏了[FONT=宋体]如果你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自动离职或是因为你的错误而别开除,你不可以拿到[/FONT]EI[FONT=宋体]。以下的一些情形是通常考虑的正当理由:[/FONT]
1[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性骚扰[/FONT]
2[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需要配偶及孩子一起搬家到另一个住所[/FONT]
3[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歧视[/FONT]
4[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工作环境危险或危害健康[/FONT]
5[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需要照顾孩子或家庭的其它成员[/FONT]
6[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合理的到新的工作岗位试讯[/FONT]
7[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工作及工作环境的巨大改变而影响到了工资[/FONT]
8[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过多的加班而且雇主拒付加班费[/FONT]
9[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工作职责发生重大改变[/FONT]
10[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由于非你的原因造成的和主管[/FONT](supervisor)[FONT=宋体]的关系紧张[/FONT]
11[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你的雇主做非法的事情[/FONT]
12[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受到某一协会,组织,工会成员的歧视[/FONT]
13[FONT=宋体],[/FONT] [FONT=宋体]由于你雇主及同事的压力造成你的辞职[/FONT]
[FONT=宋体]其它合理的理由造成你的离职也会考虑。[/FONT]
http://www.servicecanada.gc.ca/eng/e..._leaving.shtml
第一次申请EI,要满足910小时。象你所说的老板或工厂也有很多。有合理的理由而辞职,是可以得到EI的。每做一项工作,如果雇佣关系结束了,都可向雇主要ROE,雇主也有责任给你这个,如果它不给,可以填个表向政府申请,让政府向它要便可。申请EI必须要ROE,政府依据这个来计算EI。
收藏了
想问楼主,什么样的情况下才能申请疾病EI.通常的高血压、糖尿病、经常头晕、恶心,但能勉强工作。这种情况能申请吗。
对,如楼上所言,什么情况之下可以申请疾病EI?
我现在正在从事的工作需要长时间站立
而我的右脚膝盖长期有风湿,在家庭医生看过,他说我是退化性骨节钙化,建议过最好不要长时间站立
加之有高压和糖尿病,这种情况之下当我达到910个工时之后,可以请求医生开出证明,以领取EI吗?
1、疾病EI规定最长为15周。以医生的诊断为依据,如果医生说你10周可以了,那就10周。楼主您好,这个帖子很好,16页我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希望能找到你适合自己的东西。本人有点问题想咨询一下,多谢!
我于2009年4月下旬因为哮喘开始不工作,一星期后医生给我开了3个月的病假,于5月15日递交EI申请,(申请时候还没拿到ROE)申请病假EI。原打算病假EI结束后申请Regular EI,现在拿到ROE一看,总收入9200CAD,工作时间878小时(因为我工作了23周,一直以为自己工作了920小时)。
问:1我的病假EI会有多久?
2病假EI结束后,因为我第一次拿EI,不够910小时,过去两年中也没有490小时的额外工作。有没有别的办法可以申请到Regular EI?
3病假EI算不算申请过一次EI ? 如果想继续申请RegularEI是不是要继续工作报税?是再工作32小时,还是多少?如果继续工作后多久以后申请为好?
其实我放弃了一份不错收入的工作。用EI来维持一年的生活去学学英文,如果拿不到RegularEI,一切计划都成泡影了。希望楼主能帮看看怎么去解决我现在的问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多谢多谢!!!!
3、病假EI算申请过一次EI;但通常所说的满910小时,是指普通EI的范畴,虽然曾申请过一次病假EI,但它不是普通EI所规定的范畴内,因此还是要满足910小时的要求,这也是最基本的资格要求,工作多32小时便符合最基本的要求。你的例子(第一次申请普通EI没达到910小时,能否获得EI)是在http://www.servicecanada.gc.ca/eng/ei/types/regular.shtml#Labour
Labour force attachment period
...
Example 2
如果在多伦多,工作小时在过去52周内达910小时才有23周,1820才有最长的EI周数47周。参看http://www.servicecanada.gc.ca/eng/ei/types/weekspayable_chart.shtml#payable
而以你现在的情况,如果只工作了910小时,只获23周EI,每周有到$200,恐怕生活经费上有困难。所以你的事情还得考虑考虑。
4、如果没有EI,在安省的话也可以申请Second Career program,根据家庭的收支情况,同样可以获得政府资助。
谢谢,看来我现在只有把ROE递上去了。等病假EI结束后再继续报税了。谢谢LZ1、要想获最长的普通EI周数,工作达1820小时以上较好。另说明一下,你的公司可能是Holiday Pay不算入小时数,因此你在过去的23周工作没达910小时;有些公司给计入工作小时而计薪。
2、疾病EI的条件是在申请之日起过去52周内工作满600小时便可,可以在不同的时段因不同的疾病原因而申请。但如果是同一疾病或结束疾病EI后马上申请,就得要医生证明你是否再适合原来的工作,如果医生诊断不适合,那可以转为普通EI。
2、随便那买都可,只要是双方都可以信任,当然在你以前工作的地方买是最好的。你的878小时已上报,现在再报,有作假的嫌疑,但只要还是靠你自已有说服力的理由。
为什么说没戏呢?没呢,我刚看了一下申请学费的相关资格,有这么一段话
Am I eligible for participation in Skills Development (SD)?
To be eligible for participation in Skills Development (SD), you must be an unemployed individual ("insured participant") as defined by Section 58 of the Employment Insurance Act. This means that you are an individual for whom:
a) an unemployment benefit period has been established or has ended within the 36 months (3 years) prior to the date of requesting assistance; or
b) a benefit period that included a maternity or parental claim has been established within the 60 months (5 years) prior to the date of requesting assistance, after which you remained out of the labour market in order to care for a newborn or newly adopted child and are now seeking to re-enter the labour force.
看来是没戏了,不过刚写信给当时的那个MANAGER,再问问
是不是曾经暂停2周呀?查看一下你在网上的EI记录便知了。还有楼主,很奇怪的是,我的EI本来该是拿完了,但那个网上在后来的两星期让我又继续报告,实情报告后,让我电话给他们,给了,也没说什么,只是告诉我不用报了。很郁闷,听力不好,就这样。本来这些事就扯,再加上英文不好,就更别提了。
所以建议大家在领完EI后,千万别忙着去工作,在等段时间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