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16年6月体检通过,然后爸爸一直背景调查中9个月了。现在爸爸严重痛风脚部溃疡,一直卧床不起。
就怕如果马上移民签证下来,要是以体检一年期为算,那爸爸必须6月登陆,那就最多只有两个多月的时间了,爸爸很大可能来不了啊。
如果是以签证下发日起三个月内算,那时间可以更久一点,交护照时可以用一个月,拿签证半个月,然后再等三个月,这样就有至少四个多月的缓冲期了。
所以请问各位,究竟是以哪个标准算的啊?如果申请人因为身体原因,不能按期登陆,会取消签证吗?
就怕如果马上移民签证下来,要是以体检一年期为算,那爸爸必须6月登陆,那就最多只有两个多月的时间了,爸爸很大可能来不了啊。
如果是以签证下发日起三个月内算,那时间可以更久一点,交护照时可以用一个月,拿签证半个月,然后再等三个月,这样就有至少四个多月的缓冲期了。
所以请问各位,究竟是以哪个标准算的啊?如果申请人因为身体原因,不能按期登陆,会取消签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