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员:本人+妻子+双方父母一共6人。
原本夫妻都工作的情况下,双方的父母担保的资金是足够的。
但妻子因2013年生病休了两年多的病假,2013 和2014年夫妻两人NOA上的总收入未能未能达到担保6人的标准。
而之前以及之后的年份(2012,2015,2016)都是够6人条件。
妻子生病期间是有保险金领,但因为保险金不收税,所以NOA上没有显示这部分收入。
按正常的申请,那么我家的情况就得等到2018年年底(用2015,2016,2017的NOA)才能申请,真是太背运了!!!
是否有别的方法可以提前尽早申请的方法。
岳父曾经有过犯罪记录,外加高血糖,高血压,估计能移民来加拿大的可能性极小。
如果明确表示岳父不参与申请团聚移民,家庭成员是否能减少至5人,这样条件就够了,年底就可以提交申请。
另外,妻子2013,2014 年的保险金足够够担保2人的(自己+母亲), 即便不把我的NOA算在内。
如果明确表示岳父不过来,用妻子2013,2014(保险金证明)和2015NOA,是否可以提交只申请岳母一人过来。岳母为了早办团聚,都有了先于岳父离婚撇清关系的念头了。
这个团聚移民连续3年的工资这点实在是坑。家庭中只要有人失业或者产假,病假之类的,之前努力的就全功尽弃,又得从新再来。
不知道移民局是否会有通融?连难民都过来了,我家都老老实实交了那么多年税还被拒之在外,实在是不合理。
原本夫妻都工作的情况下,双方的父母担保的资金是足够的。
但妻子因2013年生病休了两年多的病假,2013 和2014年夫妻两人NOA上的总收入未能未能达到担保6人的标准。
而之前以及之后的年份(2012,2015,2016)都是够6人条件。
妻子生病期间是有保险金领,但因为保险金不收税,所以NOA上没有显示这部分收入。
按正常的申请,那么我家的情况就得等到2018年年底(用2015,2016,2017的NOA)才能申请,真是太背运了!!!
是否有别的方法可以提前尽早申请的方法。
岳父曾经有过犯罪记录,外加高血糖,高血压,估计能移民来加拿大的可能性极小。
如果明确表示岳父不参与申请团聚移民,家庭成员是否能减少至5人,这样条件就够了,年底就可以提交申请。
另外,妻子2013,2014 年的保险金足够够担保2人的(自己+母亲), 即便不把我的NOA算在内。
如果明确表示岳父不过来,用妻子2013,2014(保险金证明)和2015NOA,是否可以提交只申请岳母一人过来。岳母为了早办团聚,都有了先于岳父离婚撇清关系的念头了。
这个团聚移民连续3年的工资这点实在是坑。家庭中只要有人失业或者产假,病假之类的,之前努力的就全功尽弃,又得从新再来。
不知道移民局是否会有通融?连难民都过来了,我家都老老实实交了那么多年税还被拒之在外,实在是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