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麻烦也要做,只是找FBI做个良民证明而已,又不是mission impossible。如果不做,一旦被CIC查到你们申报虚假资料,就算已经是移民了,也会被取消,后果严重,不值得冒这个险。你们好
正在给我父母填移民申请表,我父母在美国再过半年,要不要在住址栏填上,如果填上,可能要在美国作无犯罪记录公证。这就麻烦了!
如果你们有谁有同样的经历,交流一下
谢谢
这是前人的经验:是很早以前去的,换了护照,所以护照上没有纪录,但是他们也来过加拿大,每次来加拿大时,申请表上都有写去过美国,
美国只去了5个半月,但是移民申请表上是填月份,所以,已月份来看是跨了6个月。
怎么办。大家有什么主意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