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残疾人, 有色人的权利类似,我能接受他们,但不赞成扩大宣传
需要一点推动的,
举个例子, 我前天看到一个网友说, 他的儿子13岁, 被叫chink,
我看发言, 这个chink的伤害, 比叫肥子, 傻子大,
虽然都是羞辱用词, 反对chink需要更多的推动,
跟残疾人, 有色人的权利类似,我能接受他们,但不赞成扩大宣传
你家有女孩子愿意和男生住一个宿舍,和男人同厕,你愿意你的孩子接受同性恋教育,从而成为同性恋那是你自己的事。你扪心自问,你愿意你家孩子是同性恋嘛,如果不愿意,那你说出的这些话我可以认为是脑残嘛?
我只是说变异是自然规律的一部分,
平分秋色, 假如是指同等权利的话, 那么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基石,
民主社会, 必须通过法律保护少数的权利, 个体的权利, 防止多数暴力,
婚姻的权利, 是人权的一个基本部分, 我觉得同性恋有资格享受这个权利,
假如, 你认为他们享受了特权, 可以列出来, 具体的讨论,
笼统的讨厌, 只会形成对立和分化,
“了解了同性恋知识,就会成为同性恋” 这种愚昧的思想 能不能收起来?感觉很像山沟沟里出来的鸵鸟 喜欢把头埋起来 就觉得很安全,真的很奇怪 某些华人拿着愚昧当个性,不以为耻 反以为荣,真的价值观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呢,儿孙自有儿孙福,是不是同性恋 都是自己的宝贝孩子,孩子天生不是同性恋 就算学习了同性恋知识 也不会变成同性恋,如果天生是同性恋,就算不让他知道同性恋这回事 他长大了也仍旧是同性恋。你这种强烈反对同性恋知识普及的态度 跟个鸵鸟差不多
至于你认为你女儿不愿跟男生住一个宿舍那是你的问题,这里从来都是男女混住的,我和我表妹都是在国外读大学,从来都是男女混住的,也从来没出过什么问题,你的思想就跟几十年前 女人露个手臂大腿就要死要活的差不多,现在看来真的很可笑不是吗?我们看你这种 觉得男女生宿舍混住就吓尿的心态,也觉得很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