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可笑,那是检查官和法官的权力。我们有说事实的权力,有自己判断的权力,没有定罪的权力。检察官和法院会依据我们陈述的事实判断。你要反驳,言论自由,请正面回答主帖的所有问题。你有什么证据证明谭耕损害了加拿大的利益,损害了加拿大的安全?你懂什么是这个社会的价值,民主吗?在没有结论之前,任何人都是无罪的。
看看你现在的发言,对这里的法律体系运作一无所知,谁该做什么都不知道,什么水平这是?
真可笑,那是检查官和法官的权力。我们有说事实的权力,有自己判断的权力,没有定罪的权力。检察官和法院会依据我们陈述的事实判断。你要反驳,言论自由,请正面回答主帖的所有问题。你有什么证据证明谭耕损害了加拿大的利益,损害了加拿大的安全?你懂什么是这个社会的价值,民主吗?在没有结论之前,任何人都是无罪的。
我生活很好,不劳关心,印度人还没本事伤害到我。你们说谭耕是靠族裔选上来的,你看看当了议员的印度人,是不是靠族裔选上来的?可能你遇到了不好的生活体现。但因此而蔑视整个族裔是不理智的,因为不公平。你受到了某些印度人的伤害的同时,也会同时得到很多印度人的善意;你受到印度人的歧视的时候,我正在跟印度朋友愉快合作。再换位一下,我歧视某个族裔,制造仇恨,这个仇恨反弹回来,正好打在无辜的你的身上,你觉得公平吗?
你看帖子了吗?他否认支持那个人了。还有就是那个华人在被判刑之前不应叫他犯罪分子。看看你自己都不懂法律。接受招待,只要在合理的范围之内都没有问题。国会并没有就他的行为做出评论。请问,在加拿大的和加拿大人一个概念吗?
就因为谭耕是加拿大人,还是当选国会议员,才需要被操守衡量。懂吗?我们为什么不衡量露撒野?
还提出人权问题?他支持这个华人犯罪分子,如何否认?他接受中国商人招待,如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