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地稅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增加居住密度。如果不行就必須有工商業可以擼毛。
密度大的市政不願意跟附近密度低的市政合併。比如大溫有兩個朗利,兩個北溫。北溫市city 就特別不願意跟北溫區district合併。前者轄區祇有後者十分之一,密度高,各種市政設施利用率高,相應預算方面就很難出現赤字。
bc還有一個有趣的特點極少發生市政之間的土地兼併。比如其他省份,卡城進幾十年陸續吞併周邊county的小塊土地,市區面積不斷擴大,吞併進來的土地就從農地轉成居住工商用地。結果卡城這個城市就不斷滾雪球一樣變成了八百多平方公里的大城市。
而bc的城市邊界十分穩定,一個歷史原因是bc城市成立時間早,一個城市的邊界往往是消防站的覆蓋範圍決定的,早期城市的預算大頭是消防。然後密度大的城市,不願意与周邊的密度低的地區合併(原因同上)。而bc城市想蠶食周邊的農地又受到一項bc特有法律的制約: agriculture reserve land
這項法律是bc ndp在1970年代執政時引入的,適合墾殖的土地由省政府劃定範圍,禁止做居住和工商業的開發。比如大溫地區,2700平方公里的土地,超過四分之一是arl農業限制用地。朗利區(township)有百分之八九十的地都是arl限制用地,那麼問題來了,當朗利區(city)沒有可用土地的時候,city沒有動力像卡城一樣去兼併township的地,因為兼併過來是地上arl,除了搞蔬菜大棚,啥都不能干,兼併過來幹毛嗎?
所以arl這項ndp的歷史遺留政策,造成很多問題,首先就是推高房價,然後沒有足夠便宜的工商用地,吸引不來企業,製造大批貧困人口。城市沒法有效擴張与整合,規劃變得四分五裂東一塊西一塊。
圖:大溫的農業限制用地,注意祇有surrey西北部還有一些不在arl限制內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