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改机票时间是可以的,要花钱。
2. 出境美国/加勒比/南美再回来是可以的。出境再入境,你会有一个新的授权停留期限,可能是重算六个月,也可能是一个较短的指定日期,不存在恢复原期限(但是CBSA可能酌情指定原期限最后一日为新期限,“事实上恢复了原期限”),或者“抵消那几天”的问题。
正确做法是,CBSA问你什么时候走,你要告诉他是11月19号。入境时请务必带好11月19日的回程机票,并确保19日确实离境。停留快满六个月时出境再入境,会被怀疑为逃避申请延期,是重点检查对象。CBSA可能不会给你六个月停留期限,而是会卡着11月19号给你。如果是夜间航班,请他给到20号,防止航班误点。
3. 现在还没有过期。2023年5月11日【更正】加六个月是11月10号。有美国签证就快去美国玩一圈,没有就快买机票飞加勒比免签国吧(如果你在多伦多的话),最好5号之前走,事不宜迟。
4. 千万不要“无心之失”逾期,然后请求官员原谅。这在法治国家完全行不通。
5. 申请延期逗留是可以的,在批准之前离开也是可以的。申请待决阶段有maintained status,不会构成逾期逗留。离开之后回中国打印一下入境小条子,连同离境的登机牌,可以构成出境的证据。
另外根据IRCC的说法,延期申请是可以撤回的,撤回的结果是maintained status到当日结束。回到中国后似乎可以把入境条登机牌发个Web Form给IRCC,告诉他们你已经离开加拿大了。不过80加币费用似乎是退不了的。
IRCC网页:
Temporary resident : Implied status (extending a stay)
www.canada.ca
【更正】根据IRPR 183(2),逗留期应当为六个月(SIX MONTHS)而不是180天,因此最后一日是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