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汽车保险的事

车主是他女朋友,但是保险是以他的主义买的,但两个人都在保单上。。。我刚才打电话问一下,他们说之前跟保险公司说过这事,保险公司也没啥,现在出了问题了,就开始推卸责任了
如果你的朋友告诉了保险公司车主是他女朋友, 那么, 保险公司100% 要赔偿。 如果保险公司不认,可以要求听当时的电话录音。 按规定所有电话必须录音。
 
我记得是这样的,车主是谁就要以谁的名义买保险,如果另外有人也要开这个车就要在保单上加上这个人的名字,但这个人不能做主驾驶,如果后加名字的这个人是事实上的主驾驶而出了事故保险不赔。
理解有误。 主驾驶可以不是车主。
 
真的吗?
我是在温哥华,我儿子买车的时候想用我们的名字做车主买保险,但说明他是主驾驶,是不可以的。
我儿子作为车主买的保险同时加上我的名字,由我每天开车上班,儿子只是周末开,买保险的时候就告诉他们的,说是可以的。我在温哥华。
 
我儿子作为车主买的保险同时加上我的名字,由我每天开车上班,儿子只是周末开,买保险的时候就告诉他们的,说是可以的。我在温哥华。
有很多时候很多事一个人一个说法,唉麻烦
可是我想啊假如车主都选择保险优惠额度大的那个人用这个人的保险,而主驾驶是另外的人,保险公司能愿意吗?
 
有很多时候很多事一个人一个说法,唉麻烦
可是我想啊假如车主都选择保险优惠额度大的那个人用这个人的保险,而主驾驶是另外的人,保险公司能愿意吗?
我刚才查看了一下,上面注明我是principal operator。
“principal operator” means the person who will operate the vehicle described in an application for a certificate for the majority of the time the vehicle is operated during the term of the certificate.
这样应该没问题吧?我与儿子保险额度还是我的好,只是把实际情况告诉保险公司的人,对方认为应该这样买的。
 
投保人必须是车主, 这是法律, 不能含糊。问题出在哪个环节?买第二辆车险的时候你的朋友是否告诉了保险公司车主是他的女朋友?或者保险公司是否询问了新车车主是谁?如果保险公司没有问, 想当然地认为你的朋友是车主, 那么保险公司至少也有50%的责任。

他们当时跟保险公司说了,车是由他女朋友贷款买的,但是保险公司人什么也没说
 
怎么会延续保险的?换辆车不是换个保险号吗?
不知道楼主的朋友保险里注明谁是主驾驶人,不是主驾驶人在上下班时间出事就麻烦了。

保险号换了,主驾驶也是朋友的名字,保险是以朋友的名字买的
 
我前几天也买的保险,但是我们是夫妻关系。
broker 说,即使 保险单上没有 我老公的名字,但是他也可以开。 因为我们是夫妻关系。当然了,他不是主驾驶 , 主驾驶依旧是我的名字。
不知道男女朋友的关系在这条上是不是也适用。
 
我來說明一下情況吧
去年11月我們買了人生中第一台車
當時沒有貸款, 所以車和保險都是在我男朋友名下
當時我男朋友剛考到駕照, 我已經有兩年的車齡
但我一直認為, 男生要有自己該有的肩膀, 所以我也沒想過要自己開車
一般的情況下, 車都是他在開的
去年12月撞了車之後, 今年1月保險公司賠了我們8000多加幣
我們用這八千多加幣加上貸款去買了另一輛車
但我男朋友從來沒用過信用卡, 基本上就是沒有credit history
賣車的人怕這樣貸款申請不下來, 就讓我們用我的名義去申請
當時我還問他, 為什麼車是在我名下, 他說"因為車主和申請貸款人必須是同一人"
然後我問"那之後要改成我男朋友的名字嗎"
賣車的人說"這就看你要不要了(It's your choice)"
我們互相討論了一下, 感覺好像沒必要, 也就沒去換車主的名字

關於保險
我已經忘了當時有沒有跟他說車主不是我男朋友了
但是我可以肯定的是, 他也沒有問我車主是不是同一個人,
新舊保險的轉移, 只用了一通電話+兩三封email就解決了
我們當時也不知道所謂assurer跟driver之間有甚麼不同
總以為兩個人都買了保險就是沒問題的
也就這樣開著這台"保險無效"的車將進一年
一直到昨天接到保險公司的電話
他說我們這台車是一個total loss, 保險公司會賠我們錢,
請我把車子的註冊條發給他,
我忘了後來講到甚麼, 他說到車子在我男朋友的名下甚麼甚麼的
我就問他說車子是在我的名下, 這有甚麼問題嗎, 我們都買了保險啊
他說"可是我男朋友才是assurer, 我只是一個additional driver,
車主跟受保人應該要是同一個人
如果assurer和car owner是不同人, 這個保險就是不成立的"
我問他"那怎麼當初那個賣保險的broker沒有告訴我呢"
後來他就說要去figure out他們到底能不能賠我的這筆錢


在我看來 保險公司一開始應該是沒有想要賴帳的
因為他們根本不知道車主是我
我也看到了大家的回覆
有人說 法律規定車主和投保人必須是同一人
那我想知道
我們這樣的情況還有補救的方法嗎?

車都被保險公司的修車廠拆了也相當於廢了
要是不能拿到理賠 好像不太合理?

另外
昨天我們去enterprise取備用車的時候
那裏的人讓我要小心
說保險公司很有可能就以我們保險無效來當藉口
也不付我們租車的錢 (原本備用車的租車費都是保險公司包的)

對於我們這個情況 有甚麼建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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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几天也买的保险,但是我们是夫妻关系。
broker 说,即使 保险单上没有 我老公的名字,但是他也可以开。 因为我们是夫妻关系。当然了,他不是主驾驶 , 主驾驶依旧是我的名字。
不知道男女朋友的关系在这条上是不是也适用。

我們現在是common law的關係, 不知道common law的規則跟夫妻是不是一樣的?
 
我們第一台三菱是在black ice上滑行停不下來撞上前面的VAN
速度慢到我們坐在裡面都感覺不到撞擊, 前面的車看起來幾乎就沒有受傷
但是保險公司的修車場檢查出來我們的車就是total loss

第二台奔馳, 撞的比較大力, 當時我感覺肚子被安全帶拉痛了
但安全氣囊沒跳出來
前面的奧迪也是幾乎沒傷
我們的車外表看起來只是蓋子彎了
但修車場檢查完以後卻說
我們的車蓋子裡面很多零件都是塑料的 (????)
所以一撞凹就全壞了 全部都要換新的

兩次都是追尾 我男朋友確實和前面離的比較近
但是這次這樣就說是total loss 我們其實是覺得很那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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