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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房东也要找一个对她的成本最低的解决方式,对她来讲,目前的做法成本更低。我去了租委会告了,租委会没管。我现在找不到律师,没有律师接案子写状子!法律援助现在根本就不回我电话,也不帮我写状子。房东有律师,不去光明正大的到法院,却串着警察做这些恶心的的事情。因为警察可以做逮捕呀之类的黑我。
我之前因为买房合同未能按时履行(在约定的完成日卖方的房子所有权有瑕疵),卖方也同意解除合同,但不想赔偿。我找了律师与对方的律师沟通不成,去法院提出起诉,法院安排了庭前和解谈判。最后卖方赔的钱基本都付律师费了,我到手的赔偿几乎可以忽略。因为如果不能和解的话,继续拖下去上庭,对双方的成本都会增加,所以我也不想继续拖了,最多算是出了口小气,让卖方付出了代价。
我请的律师一小时280加元,看着一张张律师费账单,到后期我都想,即使要上庭,我也不需要律师参与了,我自己出庭即可。简直是烧钱啊。
其实如果去小额法庭的话,并不一定要律师写状子,看看BC法庭的网站,上面有程序介绍的,你自己也可以去做,只是没有律师写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