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闪离,再相亲时怎么跟女方解释这段狗血历史

太重要了。原则问题。

既然你的口气这个不重要,那为何不把这么不重要的,完全可以忽略的事情告诉对方呢。

对于男方而言,女方有流产史,或可能影响生育能力,需不需要预先告诉男方?

按照您刚刚说的,”流产这说啥呀,犯得着吗”。 既然也是完全可以忽略的事情,为何不告诉对方呢。
 
对于男方而言,女方有流产史,或可能影响生育能力,需不需要预先告诉男方?

按照您刚刚说的,”流产这说啥呀,犯得着吗”。 既然也是完全可以忽略的事情,为何不告诉对方呢。
你肯定是男的!自然流产是胚胎发育不行,自然淘汰的,不会影响生育。只有那种人流,才会容易感染,那是要刮宫的!
 
可以呀,这个可以在接触一段日子再说。因为有婚史,有自然流产没一点问题。这不是原则问题,不必第一次就说。

我还是觉得应该这样:

@husky2015 , 听茉茉大姐的。 只说有短暂婚史 ,其它一概不说 。

感觉上,这有点像上庭,无须主动招供, 问啥答啥,无所谓欺骗。
 

Feat

看问题就像拼魔方,只看一个面不行,照顾六个面才成。
茉茉哒这个人是一个头脑很清醒的人,这一次也不例外。

你们想不通的可以换个角色考虑,假如女方和你谈了恋爱,双方产生感情后突然告诉你,她不是未婚,其实有过婚史,不知道你们什么感受。我只会想:去你妈的!人品问题,坚决不要。
 
堪正一下,不是流产而是引产,挺可惜,23周了已经。
引产跟生产没两样,那种苦,我明白,所以想到此处,自己很心痛,即便离婚了,两家彻底闹翻了,但心里还是念着她,一辈子的疤,无论你我。
话说回来,男人很介意生育史的,即便现在放开了,处女情结没太多人纠结,但流产引产这样的经历,总归是减分项。这个她是瞒不了的。
只是希望别落什么后遗症,女人上了三十,以后怀孩子越来越难。
 
不能按照未婚算,再婚的找再婚的比较合适。

1月回国领证,5月回国离婚,这个怎么算。照理说也算离异,不过即便夫妻关系的几个月里,两人也是中加两地分居状态。现在相亲,介绍人都建议先不讲这段历史,按照未婚算,以后熟络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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