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准备了非常充分的资料:
1.父母每人两万多加元的存款证明
2.亲属关系中英文公证
3.父母名下的两套房子的房产证(无翻译)
4.父母是退休教师所以从原单位开出了近三年的退休收入证明
5.无罪证明公证件
6.户口本,身份证
7.当然护照也有
8.我和我爱人的名义写的邀请信,我们的枫叶卡,大女儿的出生证,即将出生的孩子的预产期证明
9.父母名义写的请求信(来访问的目的什么的)
10.来回机票的订单
11.我和我爱人的在校证明
12.在邀请信和父母写的请求信里特别注明了,父母承担自己的一切费用
我父母是第一次出国只是想来看看我们和孩子们。 使馆发的拒签信里第一条就是旅行经历,难道没去过别的国家的人不能来件大了吗?
请前辈们多多指教。
如果给我推荐比较可靠的中介也十分感谢,我真的精疲力尽了!!!!跪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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