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大多数时候都不是原谅 是他干了太见不得人的事比如让人家怀孕或者幼女什么的被我怀疑但是坚决咬死不承认 这我要知道了就不是原不原谅而是断然离婚甚至追究法律责任了。
剩下的就是我年幼无知单方面太爱他了。
而小熊猫这事我断然离婚有三个原因:第一我们已经站在了底线上在经营婚姻 他知道他只要再犯一次绝壁要离;第二 他当我面断然承认他爱小熊猫 到今天还是断然承认的;第三 我刚刚流产(其中也有他的责任) 他几乎同时就移情别恋小熊猫 同时还在交往着他的女学生 已经渣到令人发指了。
我觉得婚姻每年都应该年审 双向选择。
但不能多配偶制 很难公平。
我是女的
老公对我也是一见钟情,日子已经过了15年,现在还好,不知以后啊
你这可是在人家滴血的心灵上再扎一针的节奏,不奈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