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继续看一看加拿大税务局关于税务居民的有关信息:
第一种情况:离开加拿大
第一种人:实际上的加拿大居民(factual resident of Canada)
第二种人:移出的移民者(emigrant)
第三种人:认定的税务非居民(deemed non-resident of Canada)
这个是我们关心的重点:税务局的网站是这么说的:
- If you established ties in a country that Canada has a tax treaty with and you are considered a resident of that country, but you are otherwise a factual resident of Canada, meaning you maintain significant residential ties with Canada, you may be considered a deemed non-resident of Canada. The same rules apply to deemed non-residents as non-residents of Canada.
中国和加拿大签有税务协议,根据中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公告,在中国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被视为中国的税务居民,中国个人所得税法是这么说的:
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务总局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0号:关于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是这样说的:
(三)申请人为个人且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提供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信息、说明材料或者其他材料;
(四)申请人为个人且无住所、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提供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时间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护照信息、说明材料或者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