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婚姻双方都是再婚,年龄40+, 过不下去了,没有孩子的牵绊,也没有什么财产可以分割,只有一套5年前贷款买的镇屋,房子两个人的名字,如果卖了除了还给银行,剩下大概30万左右吧。
这十年里我几乎没有工作过,也没有一技之长,英文一般。我想问问我可以分那30万吗?确实需要这点钱来重新生活。其实我现在一点主意都没有,路上,公车上不知不觉就泪流满脸,也不知道自己能否过下去,如何开始。如果有这点钱也许能学个手艺什么的,重新生活?如果不能,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无论国内国外我都没有任何积蓄或其他财产。昨晚我提了一下,他说按法律说的来做。今天我想找法律援助问问,没找到,所以来这问了。
恳请大家帮帮忙出个主意,也请看了我帖子不舒服的朋友口下留情,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