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破例回一次这个。坏了, 你对制度的信任程度, 接近盲目了,
真正对制度相信的, 永远认为这个制度有毛病, 永远认为自己有义务修补,
民主社会,所有人都认为制度有毛病,正常。但是想修补,要走想修补的程序,要遵守修补的规则,不可以你觉得制度有问题,你就有权利直接改。
同时,在改成功之前,必须遵守旧的制度,直到新的制度按程序修改完成,辩论通过,签署成新的法律。而在此修改期间,你必须承受你自己需要承受的代价,这也是民主的一部分。
相信制度,不是迷信制度。有心修补,也要按制度规则去修补,不能自己蛮干,只因为自己不爽或者可以有权力凌驾制度之上。
而这,正是独裁和民主的基本区别,也是监督执行和修正方式的基本区别。
不明白这个基本区别的,我不知道民主对他们有什么约束和控制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