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例子和我说的钻空子几乎没有什么逻辑关联。请问你去跟警察见法官是为了想钻法律空子还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说的是钻移民法律或者其他加拿大法律漏洞的人和事情。有的教训太重,坑太深,何必不好好走路,非要找那种自己都后悔的教训或者跳那种没有回头路的坑呢?
法律也是在逐步完善的,只要不违法,运用知识和实力走个旁门左道也无可厚非,付出代价受到教训惩罚也是咎由自取。
我的看法是,既然有网友求救,我们能帮就帮,先帮助渡过难关,即使不愿意帮,也没有必要做落井下石之事,想想自己也是从幼稚变成熟的,以前遇到难处想人帮的经历没忘吧,受教训的感受也不会浅吧。
还是那句话,即使在街头看到要饭的,不给钱也就罢了,没有必要再讽刺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