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理解,枫叶卡只是个方便出入海关的证件,即使撤销,也只是说明你朋友一家不方便出加拿大了(出可以,回来不好进)。如果他们就在加拿大住两年,这样再去申请续卡,应该就符合条件了。海关应该无权取消你的永久居民资格,只有移民部可以,而且可以通过上诉争辩。
我当年长登时也只剩一年期限,海关警告我如果再出境回来时会有麻烦,但并未明说是否会拒绝入境。我为了安全起见,也正好和家人汇合,住满了两年,再去换卡,就顺利获准。但每次出入境,都会被海关叫去问询,他们也知道是以前有了一个关于居住日期不足的记录,但查完就放我正常进出。这个记录一直在海关挂了五年才被取消。
为稳妥起见应找个移民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