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法盲啊,Step son, Adopted son和亲儿子是完全一样的。这个…… 好像真的没有义务吧
那也是进步啊,我觉得很好啊,继续努力我找的第一份工是行政类工作 跟技术不相关
这次it工作算是第一份技术类工作
这是common sense吧。这个是加拿大法律?那想必瑞典也是。
这个我先不说,等她真跟我一起生活,且对我小孩不好,我再抬出来,否则估计她都不想也不敢来了
不会的,你孩子那么可爱哈 看来哪天要给女朋友普法一下 估计她知道了 不想跟我继续了
我倒无所谓。可能因为我自己本来就是收养的。难说
其实倒过来,我也不想找一个女人带个孩子,还帮着养啊
还好啦,我自己没觉得什么啊身世这么惨?
难得你这个年纪能看开。我倒无所谓。可能因为我自己本来就是收养的。
瞎说。身世这么惨?
不会吧,应该感恩才对啊,养父母和亲父母不一样。养父母其实是有选择不养的。亲父母则是没有选择的。难得你这个年纪能看开。
我亲戚家的妹妹,为了她是被收养的事情,闹的天翻地覆的。
你的形象今晚已经从有会放松到有毅力到心理素质好+有毅力+自立更生的光速的发展着还好啦,我自己没觉得什么啊
这不一样吧?一般家庭的赚钱主力还是男人多一点吧?难说
其实倒过来,我也不想找一个女人带个孩子,还帮着养啊